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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序化管理征求意见 对停车不缴费纳入失信名单
2016年06月05日 11:24:00 来源: 温州网 吕进科

  浙江在线6月5日讯 市政府官网公布的《温州市区停车序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间截至6月8日。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将于7月份正式实施。

  建立停车收费监管中心

  根据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市级城管部门要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全市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运营管理监督指导等相关工作。各区城管部门分别组建区级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和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区停车收费监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辖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运营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各区停车收费服务中心为国有企业,作为收费主体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收费运营。

  市级城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完善停车收费考核制度,建立停车未缴费补缴机制,将失信名单纳入政府信用体系和市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辅助系统。

  在开展停车收费的同时,我市将加大停车乱收费的打击力度。对违规收费的停车场物价部门要加大管理处罚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非法停车收费点及非法收费人员,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取缔。

  探索停车位特许经营

  我市计划三年内在市区新增停车位超过1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新增2万个以上,并完成90个旧住宅小区停车改造。

  根据征求意见稿,市区将结合公园绿地、公共建筑、学校操场、道路广场、旅游景区、人防工程等采用多种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核心城区内的居住、商业、办公等待开发用地,以及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根据停车发展规划要求在满足停车配建标准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规划一定比例的公共停车位,增设的公共停车位应可独立管理。同时,可以利用储备用地和闲置用地建设临时停车场。对政府委托代建的公建停车场库进行全面清理,辖区政府要加强公建停车场库的管理。

  城管部门要对符合施划泊位标准的人行道做到应划尽划,已施划但不符合条件的人行道停车泊位要进行调整。交警部门牵头做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施划,市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要逐年减少,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背街小巷,由辖区街道提出施划意见,交警部门会同城管和消防部门根据道路条件施划停车泊位。

  另外,要推进停车场建设产业化,大力鼓励各类企业自主开发停车场,允许合理回报。可将某一区域范围内政府掌握的公共停车设施资源(包括未实施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进行打包,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委托给专业停车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标签: 停车费;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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