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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批准文号 “美容师”涉嫌销售假药成被告
2016年08月06日 11:17:38 来源: 温州都市报

  浙江在线8月6日讯(通讯员 芮宣)8月3日,瑞安法院公开审理了“美容师”陈某销售假药一案。

  今年2月份,瑞安市民董小姐前往一家美容店咨询瘦脸方法,店老板小高于是推荐她打瘦脸针,并称有专业的老师,双方以3800元一针的价格达成了协议。其实,小高对瘦脸针并不了解,店内也没有经营打瘦脸针这个业务。为此,小高联系了同样开美容工作室曾承诺给她提成的虞某和吴某,最后吴某找上了学过如何打瘦脸针的陈某。

  一针3800元,小高可以提成800元,陈某1100元,剩下的1900元由虞某和吴某平分。至于陈某有没有行医资格证,有没有取得美容整形的资质,小高等人并没有予以考虑。

  3月9日,陈某携带注射药品来到小高的美容店,彼时董小姐已经在朋友的陪同下等候在美容店内。

  当时,陈某被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打针未遂后,她供述自己没有行医资格,也没有取得美容整形的相关资质。她带来的全韩文的药品也是在北京培训时花600元买的。

  经鉴定,陈某所持药品虽标明了功能、用法及用量,但外包装上同样未标明进口药品批准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条例规定,药品被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判定为假药。瑞安检察院最后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标签: 销售假药;美容店;药品;行医资格;美容整形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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