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注意啦! 要提醒租客3天内登记 否则面临受罚
2016年08月19日 09:22:32
来源:
温州网
网络图
浙江在线8月19日讯 房东们注意啦,房子出租后,3日内要提醒租客办理居住登记并上报材料,否则可能面临处罚。上周,瓯海仙岩工业区一名男子未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房东就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贵州男子冉某年初来温务工,租住在瓯海沈岙村某群租房内。对于居住登记,冉某完全不知情。了解情况后,民警便传唤房东吴某谈话。吴某称自己有多处出租房对外出租,管理松散,遂导致承租人冉某的信息未能及时上报。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房东吴某处以100元罚款,要求冉某两日内办理好居住登记。
在很多人眼里,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成为犯罪的易发地段,所以对这些地段出租屋的管理就变得必要,而认为市中心或高档小区的高档住宅,出租风险小。但基层派出所民警却不这么认为,无论地段、档次如何,房屋出租后都有可能存在治安隐患。
近段时间,我市已有多名房东在房屋出租后未尽到相关职责被罚款。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租赁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同时告知承租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终止租赁关系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
对此,警方提醒市民,如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未报送或者告知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标签:
租客;登记
责任编辑:
周舸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