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9日讯 安全行驶,出行有序,文明交通的理念才能蔚然成风。自市区开展“严管违停”“礼让斑马线”等活动以来,温州交通拥堵缓解下降幅度达2.67%。如今,交警部门将目光聚焦到治理电动车违法和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
昨天上午,温州交警“亮剑一号”统一行动启幕,自本月9日至12月底,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车违法和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017年以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昨天上午9时多,在信河街松台广场旁,一辆装满两层货物的电动车被拦下。交警一大队大队长陈秀忠让驾驶员靠边卸下货物,“电动车载物,不能超过车子两边把手,你这样太危险了。”陈秀忠将“电动车行驶规则”贴纸贴在这辆车头,提醒他从本月9日起就要开始处罚此类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交通亡人事故四百多起,其中电动车占到半数。在集中整治的这段时间内,各辖区交警在上午7点30分至晚上9点30分加强巡控。
今后,电动车违法载人、违停堵路、闯红灯、越线停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物,被罚款20元;占用专用道行驶、逆向行驶、加装雨篷,被罚款50元;驾乘人员超2人、非法运营、拒绝接受罚款,面临扣车处罚。
在昨天的“亮剑一号”活动中,出租车成为昨天“市区禁鸣喇叭”的主要宣传对象。交警一大队大队长陈秀忠介绍,长按喇叭现象在出租车司机身上尤为凸显,他们还经常接到市民投诉,汽车喇叭声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
根据检测表明,汽车鸣笛时,音量在80分贝左右,超过5辆车同时鸣笛,声音会超过120分贝。鸣笛噪音会损害中枢神经系统,使人烦躁、反应迟钝,甚至会引起失眠、记忆力衰退,引发顽固性头痛、神经衰弱和脑神经机能不全等疾病。对于孕妇,鸣笛噪音会直接影响胎儿发育,对于儿童,则会影响智力发育。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中,交警部门将携带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取证,针对机动车长时间鸣喇叭、连续多次鸣喇叭及其他恶意鸣喇叭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希望驾驶员能遵守规定,积极配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鸣喇叭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一经查实,将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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