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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拒收赃物,店小二主动勾搭窃贼 “发财捷径”没走成竟走到了牢监里
2017年01月17日 09:01:29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记者蔡玲玲

  浙江在线1月17日讯 老板拒收赃物,可年轻的店员认为这是一条发财的捷径,偷偷和窃贼打起了交道,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道来。这正是:

  店员勾搭两小偷,明知赃物仍收购;

  利令智昏钻钱眼,结果栽个大跟头。

  从去年10月份开始,乐清市公安局柳市分局陆续接到多起有关电瓶车电瓶失窃的报警。接警后,民警查看事发现场的监控发现,这些盗窃案件都是同一伙小偷干的。这伙小偷极为狡猾,专门挑在凌晨以及偏僻的地方作案,而且特意计划好路线以避开监控,给民警破案设置障碍。不过,再狡猾的狐狸,终究也会露出尾巴来。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了小偷留下的蛛丝马迹。为了将小偷一网打尽,警方决定放长线钓大鱼。

  本月8日,民警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采取蹲点守候的方式,于当天下午在柳市镇大桥路抓获两人,并在附近卖电瓶车的店里揪出了替他们销赃的同伙王某。

  经审讯,盗窃电瓶车电瓶的两名男子,一个姓杜,一个姓陈,都是贵州人,40多岁,系表兄弟,均有盗窃前科。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陈某和杜某因手头拮据,便重操旧业,专门盗窃电瓶车电瓶转卖给他人牟利。这两人是怎么认识电瓶车销售店的店员王某的呢?

  王某,男,安徽人,今年20岁。去年底,陈某与杜某来到大桥路这家卖电瓶车的店,将盗来的电瓶卖给了店老板。过了几天,陈某与杜某再次来到这家店卖电瓶,这时店老板发现不对劲,认为两人的电瓶来路可疑,便拒绝收购。

  据王某交代,当时他站在老板的旁边,看到这一幕就动起了歪脑筋。他有一手翻新电瓶的技术,而且知道把电瓶翻新后转卖给客户有不菲的利润。于是,他趁店里老板不注意,偷偷与陈某、杜某联系,将他们手上的电瓶收购过来,再在私底下替他人安装修理电瓶车,从中牟利。

  第一次捞取外快后,王某尝到了甜头,便主动联系陈某与杜某,让两人多盗取电瓶卖给他。从去年底开始到案发时,王某已与陈某、杜某交易4次,收购的电瓶案值3000多元。

  目前,王某涉嫌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被刑拘,陈某、杜某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标签: 电瓶车;民警;收购;大桥路;盗窃;牟利;赃物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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