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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 破解群众看病贵的难题
2017年01月19日 08:17:44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胡晚露

  昨日上午,记者从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在2017年将全力推进医保改革,其中将要探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按人头付费与签约医生服务相结合试点,探索按病组(DRGs)付费方式,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改革。

  “按人头付费”,简而言之就是根据城乡居民医保近几年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实际支出水平测算出一个合理的支付额度,医保基金以这个支付额度为标准,按人头交给定点医院,医院采取包干形式,进行“总额控制、按月支付、年终清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引导规避医生的不规范行为,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等。

  作为全省医保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县,洞头区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开展《温州市洞头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实行按人头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定额结算试点工作方案》。洞头霓屿街道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为首批试点人群,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首批试点签约机构,倡导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签约,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区全面推开。签约人头门诊定额标准和非签约人头门诊定额标准,分别为198元/人和150元/人。签约人员在签约试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确需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经签约服务医生和试点医疗机构同意并办理转诊手续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而试点签约医疗机构的相关考核,不仅要看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还要看就诊、满意度、投诉率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情况。

  众所周知,此前医保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医生的检查项目、用药数量越多,意味着收入越多。因此个别医生会让你化验、做心电图、开一大堆药,不仅造成了群众“看病贵”,也造成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而试行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按人头付费,就意味着以后药开多了也没用,财政补助和医保支付按看病“人头”,而不是单看就诊人次和开药的数量。医院只能通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来吸引病人就医。

标签: 门诊;付费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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