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桩诈骗案,自称“千万资产大老板”的杨某涉嫌诈骗“生意”伙伴12万元站在被告席。
二人谈好借300万元,出“意外”了
吴某把利息先付了,杨某的钱没到,人还找不到
去年1月,做生意的吴某需要一笔300万元的投资款,找到杨某谈合作。他承诺对方,投资就能占股或收取12万元利息,借期2个月,还提出以房产作抵押。杨某拒绝了“抵押方案”,提出的要求是,先收12万元利息,然后借出钱。
吴某说,同年2月2日,他按照杨某的要求,把12万元通过网银转账给了杨某“妻子”。但是,约定的时间到了,吴某却未收300万元。他说,杨某的手机也突然处于关机状态。
吴某联系上杨某“妻子”。他称,对方说与杨某只是网上相识,并非夫妻。
随后,吴某报了警。
二人此前谈过“铜”生意,合作失败了
吴某说当过“政委”,杨某自称“千万资产大老板”
吴某报警后,他与杨某的“关系”浮出水面。实际上,当时,他们两个相识还不到半年,也只是在几次生意场上见过面。
2015年10月,二人通过朋友介绍,在北京相识。当时36岁的云南人杨某,自称是做有色金属生意的,有千万资产,能调动大量现金。
后来,吴某以曾任永嘉县“人民武装部政委”的身份(法官称,吴某身份还需核实)与杨某谈起批发铜的生意。杨某说,吴某当时承诺,能以26000元每吨的价格将市场价41000元每吨的铜批发给他,但每吨要收取8000元好处费。
由于两人这次“生意”涉及交易金额达数亿元,杨某出具了一份银行资金流水证明。吴某说,他一眼就识破了,那是一份伪造的记录。而吴某也无法拿到铜,两人合作以失败告终。
庭审时互相指责对方“演戏”
他找人冒充妻子VS他隐瞒在先,还自称“政委”
第一次合作失败,吴某说,他想到杨某的“老板”身份可能有猫腻,但依然相信对方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于是,便有了去年1月的第二次合作。
法庭上,吴某指责杨某指使网友冒充妻子,让其以“中间人”的身份参与洽谈并接收12万元利息款。
杨某指责吴某隐瞒在先,还自称曾是“浙江武警总队政委”。杨某说,吴某在温州的房产远够不上抵押的标的额,所以才没有履行借款的诺言。
吴某则说,在汇去利息款后,杨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他只能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当问及这12万元的去向时,杨某说,已经用于日常开销,无法退还。
瓯海法院将择期继续开庭进一步审理此案。
律师告诉你
冒充“政委”要被罚吗?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律师说,若当事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的,将涉嫌招摇撞骗罪。如果当事人仅以口头说说吹牛用的,则不承担法律后果。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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