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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要提前收回出租房 违约金和装修费怎么收
2017年03月09日 08:40:44 来源: 温州商报 记者 胡超然

  地处闹市区、租价合理、房间干净整洁、还允许装修……起初,市民柯女士为租到这么好的房子欣喜不已,但最近,她却开始为这房子心烦。原来,柯女士与房东约好租期三年并支付了一年房租,不料装修后入住不到一年,房东就提出要收回房子。柯女士与房东协商未果,向《商报维权315》栏目投诉。

  房客:提前搬离可以

  但需支付违约金和装修费

  柯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3月1日,她与房东王女士签下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一年5.4万元的租金。然而,今年2月中旬,房东提出提前解约,要求她4月底搬离。这让柯女士大为不满。她认为,房东要她提前搬离可以,但需要支付她违约金和装修费用。

  柯女士说,她从事婚纱租赁生意,最初选中这间房子就是看中了地段繁华,允许装修,也方便她作为工作室使用。“最初房子里什么都没有,马桶、柜子、床和空调都是我自己后来加装的。”柯女士说,从客厅的新娘试婚纱用的水晶玻璃台,到卧室内供客人摆拍的公主床、还有存放婚纱的大衣柜,她都是找人定制的,光工人费用就花了2万多元。

  柯女士表示,她曾多次找房东,希望对方可以对装修进行估价,适当做些补偿,但房东一直说没时间与柯女士碰面。

  房东:儿子着急用婚房

  愿减免2个月房租

  房东王女士也有一肚子苦水。她告诉记者,租房给柯女士前,她以为儿子还小,不急着装修婚房,便将房子租给柯女士三年。

  哪料,儿子去年年底通过相亲结识了一位姑娘,对方家人催着结婚,王女士只能提前将房子收回。“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理亏,所以主动提出要减免两个月房租当违约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告知对方,但柯女士自己进行装修后遗留的补偿问题,王女士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要是我接着开婚纱礼服馆倒也乐意接收这些装修和家具,但婚房里实在用不上,我也没义务赔偿。”王女士说,她在积极帮柯女士物色新的出租房,也同意将搬离期限宽限到5月底。

  律师:双方应按照合同执行

  签订合同前需明确权责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晖表示,对于租房装修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一般认为房屋装修应当属于添附的一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其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

  然而此次纠纷中,双方在确认租赁合同时,不仅未对甲方(房东)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做明确的划分和规定,同时,合同中也未就房屋装修后的折价补偿费用做出任何规定,而且房东也拒绝接受折价赔偿的提议。因此,柯女士想向房东索要相关的违约金和装修折价费用,只有通过仲裁来起诉解决。

  张伟晖表示,为避免此类纠纷,房屋租赁双方在确立合同时要权责明确,一旦发生纠纷,通过法律通径解决时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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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一、应确定房东(房客)身份,可以要求出租人(承租人)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加以核对。

  二、出租人要审查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三、要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以及有线电视、维修费用等由谁承担做好约定,并在约定后抄查水、电、暖、煤气等的使用费用是否结清,若无结清则要求房东结算。

  四、双方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装修后是否支付折价费用等细则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约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标签: 出租房;违约金;装修费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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