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治水写进“村规民约” 建成长效护水机制
2017年04月28日 08:35:08
来源:
温州网
“治水被写入村规民约后,大家的环保意识、护水意识有了大幅提升,房前屋后的水体清洁了许多。”永嘉县岩头镇西岸村驻村干部吕亦俊由衷地感慨。深入推进劣五类水剿灭中,永嘉县司法局鼓励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为治水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协助基层村居建成长效护水机制,今年以来,该县法律服务已协助修订村规民约220余次,超25%村居将治水纳入其中。
“私自在村中小溪、池塘、水渠倾倒垃圾者,要承担清理村内垃圾一个月的处罚……”这是西岸村村规民约中新添加的内容。这一规定,也让从前村里的小水渠、小池塘垃圾多,村里的保洁员都忙不过来的情况得到了改善。永嘉县司法局法管科科长郑恩强介绍,该县在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村居环保巡回讲座的同时,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规民约修订,协助村居制定完善的节水护水制度。
“以前村规民约在制定过程中,个别存在着不合法的情况,如罚款数额过大,惩罚措施不得当等。”郑恩强表示,规范的村规民约,依托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以村民切实的治水感受来增强村民对水体保护的认识,可避免将村居内污染水体者的责任停留在检讨、罚款等浅层次。
永嘉县出台的《永嘉县劣五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联合浙南公证处,打造治水法律“服务团”。今年以来,该县组织6家治水主要部门及22个乡镇(街道)的法律顾问和3名公证员,全面跟进29条劣五类河道整治,累计提供法律意见53条,协助化解治水纠纷27件,办理治水相关保全类公证7件。
标签:
治水;民约;垃圾;水渠;池塘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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