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纷纷被拆除,同时辅以“小岛迁、大岛建”“料场搬、新区建”“老城疏、新城建”等改造模式,如今的洞头,不仅改出了城区“黄金地”,海岛面貌更是焕然一新。近日,我省第一批创成无违建县(市、区)名单揭晓,洞头区作为我市唯一创成单位榜上有名。
创建“无违建县(市、区)”并非易事。据介绍,“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定性考核上,《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亮出4条考核硬杠,即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筑典型案例1个月内查处整改到位、建立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和社会平安稳定,只要任何一项不达标,就会被一票否决。定量考核上,包括存量违法建筑处置、非法“一户多宅”处置、防违控违长效机制、拆后土地利用、“三改”工作任务、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农民建房保障体系共8项考核指标。这些指标采用评分制,不符合要求的扣除相应分值。
2013年以来,洞头区坚持把创建无违建区作为建设海上花园的关键一环,精准施策,持续推进。从最小单元发力,该区开展无违建细胞创建,打造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无违建村居,实现连点成线,连片整治。在点上实施精准拆违,在违法建筑数据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拆违,由区领导分片包干违建“硬骨头”。在线上突出重拳整治,建成全长16公里的无违建精品创建线路,线路涵盖无违建住宅、河道道路、工业园区、村居景区。在面上形成高压态势,坚持拆违一盘棋,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掀起拆违高潮。全区6个街道(乡镇)、93个村居(社区)、15条河道、13条公路(道路)全部完成“无违建”创建。值得一提的是,该区群众自愿拆除和政府协助拆除率达99.5%。
在创建“无违建”区的过程中,洞头还把拆违与城乡规划、农房集聚、整村搬迁等工作相结合,实行了“小岛迁、大岛建”“老城疏、新城聚”“农房聚、新区兴”等特色模式,有效助推海岛城市建设。同时,坚持拆改与规范同步,突出数字管控、一线防违、规范建房,推动长效管理,并在每个村都设立了巡查员、巡更点,动态记录巡查轨迹,构筑巡查防控全覆盖格局。
去年,在我市启动“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后,该区更以“大拆大整”促“大建大美”,把拆后利用与园林绿化、五水共治、交通治堵等环境治理相结合,与花园村庄建设相结合。
据悉,4年来洞头区累计完成“三改”597万平方米,完成核定任务的383%,拆除违法建筑32.58万平方米,存量违建处置率达100%,拆后土地利用率达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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