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虞某和黄某是两名95后的小伙子,可在微信里,却化身“女网红”,到处勾搭男性求发红包,1年的时间里,骗取了上百人,累计诈骗金额达12000余元。5月4日,黄某终被一名受害者扭送到派出所,虞某听说东窗事发,主动到案自首。
两人是如何行骗的呢?虞某、黄某交代,1年多前,他们在乐清市北白象镇一网吧内上网时,看到有人在微信里假装“网红”、淘宝客服等方式进行诈骗,两人感觉这桩“生意”成本低,只要有一部手机一个微信号,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于是两人商量着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微信号,取名为“小欣欣”,并把微信头像设置成美女,个人信息以及朋友圈内容也是以性感的女性角色发布。
一开始,两人在微信上捡漂流瓶,然后和扔漂流瓶的人聊天。聊天时,“小欣欣”会告诉对方自己是做直播的“网红”,只要发50元红包,就可以进一步发展关系。如果对方发了50元红包或者发了不足50元的红包后没有继续发红包的意思,“小欣欣”会立刻将对方拉黑名单。
后来,因为扔漂流瓶的人不多,两人又通过查找“附近的人”来搭识陌生男子。一旦有人添加好友后,“小欣欣”就以各种方式各种借口让对方发红包,暗示对方发的红包越多,见面的方式就更多。“一般人都只发8.88元、13.14元、52元的这种小额红包,最多的一次就是我冒充淘宝客服骗到过600多元。”黄某交代,受害者一般会支付50元至200元不等的红包,一旦行骗成功或者发现对方没有继续发红包的意思,他们就会将其拉黑。
据警方初步查明,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初,两人通过这种骗取小额红包的方式行骗上百人,诈骗金额达12000余元。
警方@市民:
近年来,利用微信“钓鱼”作案的事件不断增多。
一是不法分子利用微信账号安全设置漏洞或者通过发送虚假网页链接盗取微信账号,假冒腾讯等官网发送中奖信息,引诱受害人访问虚假中奖网址链接,进而骗取钱财。
二是通过盗取微信账号,获取受害人微信通讯录冒充亲戚朋友要求对方汇款。
三是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查看附近的人”功能,搭讪附近陌生人,通过网络聊天骗取信任,邀请受害人见面后,伺机实施诈骗、抢劫、敲诈、盗窃等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网络交友有风险,广大市民要引起足够重视,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对他人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提出汇款的,应通过电话确认身份或见面核实,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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