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食品不能在小作坊加工生产?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更好地平衡降低食品生产许可门槛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两者的关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目录。
据悉,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中指出:对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不超过7人、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从事生产条件简单的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生产者,颁发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同时,该《规定》也明确,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将实行目录管理。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已将乳制品、罐头、果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列入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对此,市市场监管局也将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征集温州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目录,欢迎广大食品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社会团体、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工作人员将认真分析征集的意见,召集专家进行论证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温州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目录》,报市政府批准。
参与方式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州市市场监管”(wzscjg2015)参与有奖征集活动;参与方式二:通过登录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zmsa.wenzhou.gov.cn/)查看公告,并将填写《温州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目录征集表》发送wzsjj2015@sina.com电子邮箱。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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