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每半月公布一次 建立日常督查制 瓯海点名剿劣不力水体长
2017年05月25日 06:14:56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王庆丽

  浙江在线5月25日讯(区委报道组 黄松光 严建春 浙江在线记者 王庆丽) “陈庄内河、丁岙河、舜岙河……”近日,温州市瓯海区公布了首批剿灭劣Ⅴ类水十大负面典型案例以及相关街道级小微水体长名字。这样的公布,将每半月实行一次,让劣Ⅴ类水无处遁形。

  近年来,瓯海启动实施“净水”“蓄水”“活水”“美水”“亲水”五大工程,已连续3年斩获浙江省治水最高奖——“大禹鼎”,创成省级“清三河”达标区。今年3月又制定出台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督导机制,分别建立区剿灭劣Ⅴ类水作战指挥部、区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督导组以及“小微水体长”队伍三大组织机构,督促落实“拆、截、治、清、修、管”等各项工作措施。

  瓯海抽调100余名机关干部组成9个工作督导组,建立日常督查制度。由区治水办主任担任工作督导组组长,对照挂钩镇街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督查辖区各项水环境治理措施进展及“一点一策”方案落实。包括管网互通联网及片区截污纳管完成运行情况,三级管网维养是否到位;清淤及护岸、小微水体生态修复及调水等工作落实情况;沿线排污口封堵情况及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排污处置等。

  区治水办副主任林周成表示,此次公布的十大负面典型案例是第一期,接下来每半个月都要进行一次,被点名的负责人需在5天之内进行整改,对违禁行为监管不力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视情况予以批评甚至问责。

标签: 瓯海;剿劣 责任编辑: 杨静涛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