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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购买新能源车或能获最高为车价50%的补贴
2017年06月22日 10:17:03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谢宾祥

  记者今天从市发改委获悉,《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送审稿)》(下称“意见”)正在“中国温州”网站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6月20日至26日。《意见》中拟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补助,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补助

  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意见》中指出,要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配套补贴制度。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在国家补助基础上,给予配套补助。对辖区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纯电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货车,以及燃料电池车。

  这意味着以后在温州购买新能源汽车,不仅能享受国家补助,还能享受我市地方财政补助。对于普通市民来讲,可能接触最多的是乘用车(7座及7座以下)。根据今年的国家补助标准,续航里程100(含)-150公里的纯电动汽车补贴2万元;150(含)-250公里补贴3.6万元;大于250(含)公里补贴4.4万元。按照最高的4.4万元国家补助,加上地方50%的补助,那么最多能省下6.6万元。

  但要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到,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国家补助后计算地方财政补助金额。

  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意见》处于公示期,待文件正式发布后,发改委将会出台我市新能源车补贴的相关细则和申请条件,预计将参照国家新能源车补贴细则。

  杭州、宁波早已实行新能源车补贴

  温州拟推行的补贴力度高于杭州

  2013年,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在2013年-2015年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但是当时这个补贴政策只针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浙江范围内,杭州、绍兴、湖州、金华、宁波都为试点城市,但温州不是试点城市,因此享受不到相关国家政策。

  2015年4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门出台《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规定,2016年-2020年明确补贴实行普惠制,面向全国,不再区分试点城市。随后,温州也开始启动编制《温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拟对在本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在国家补助基础上,再予配套补助。

  那么目前温州拟推行的补助力度和其他城市相比如何?本月,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2017年-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通知中要求,今明两年,消费者在杭州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余车型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相比杭州来说,温州的补贴政策没有对相关车型限定最高补贴金额。

  我市新能源车将有专属车牌

  除了财政补贴,消费者在我市购买新能源车还能享受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意见》中规定,对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此外对新能源车还将实行差异化交通支持政策。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将出台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免收牌证费用、实行专用号段,以及开设绿色通道、年检等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鼓励单位、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不仅是新能源车享受相关补贴,为了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充电设施,我市拟对除个人自用以外的专用和公用充电桩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0%的补助。

  我市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意见》的主要目标中提到,我市将以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物流及环卫专用车等服务领域为重点,积极鼓励引导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加快集中式公共快充站点、集中式充电立体停车库的试点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配套服务设施网络。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4000辆以上,私家车购买比例大幅提升。全市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39座以上,充电桩超过9200个。到“十三五”末,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增加值比2016年至少翻一番。2017-2019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分别达到65%、75%和85%以上,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逐年提高。

  结合公务用车改革,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环卫作业、邮政快递、物流运输、市区包车(企业通勤)、出租汽车、旅游客运等社会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标签: 新能源汽车;补助;销售价格;温州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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