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房开无视法院判决结果 平阳“龙野房开”为何这么“野”?
2017年07月27日 08:37:58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记者:黄云峰

  购买一间商铺,业主验房时发现商铺地下竟然铺设了10千伏的高压电缆。因交涉无果,业主将房开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房款。

  经过一审、二审,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平阳法院一审判决,判令房开公司退还业主购房款。但是,房开公司无视判决结果,拒绝履行退款义务。为此,经购房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日前此案已执行完毕。

  发现商铺地下暗藏“玄机”购房者起诉房开公司要求退房

  据平阳法院一审认定事实,2013年7月,平阳徐女士购买了位于平阳鳌江名为“红日檀香园”楼盘的一间商铺,建筑面积19.21平方米。

  为此,徐女士与房开公司——平阳县龙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野房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商铺价格为50.2万元。之后,徐女士向龙野房开支付了首付款25.2万元。

  去年6月,徐女士收到房开公司交付通知,她满怀欣喜前往商铺验收,可踏入商铺大门时,却是有惊无喜。

  徐女士发现,地下藏着一条高压电缆沟,虽然电缆沟用井盖遮住大半,但仍可通过缝隙看到电缆沟内纵横交错的高压电缆。商铺套内面积15平方米多,高压电缆沟的面积就占了近2.5平方米。

  商铺地下埋有高压电缆,这该怎么办?为此,徐女士找到龙野房开讨要说法,要求退房。但经多次交涉,均无果。

  无奈,去年9月,徐女士一纸诉状将龙野房开告上平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房开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本息。

  供电部门回函“电缆沟不得封闭”法院一审判令解除双方所签合同

  一审庭审中,龙野房开认为,徐女士购买商铺内的电缆沟盖板已用水泥浇平封闭,电缆井盖的设置不影响商铺正常使用。双方应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徐女士仍需要支付剩余的购房款。

  电缆沟的设置,到底有没有对徐女士商铺使用造成影响?平阳法院为此向平阳县供电公司发函询问。平阳县供电公司回函答复:涉案商铺内电缆沟为10千伏高压电缆,该商铺内的电缆沟盖板属检修通道,不得封闭,用于日后电缆与设备检修。

  平阳法院查明,徐女士商铺内的电缆沟长225厘米、宽109厘米,原来用井盖盖住,目前被龙野房开用水泥浇平并封闭。徐女士购买该商铺时,龙野房开未告知徐女士该商铺内存在电缆沟及电缆沟大小等事宜。

  平阳法院一审认为,徐女士购买商铺的目的是取得该商铺的物权,即对该商铺依法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龙野房开隐瞒涉案商铺内存在依法不能封闭的相关电缆和设备的检修通道,而且该通道占商铺套内建筑面积15.49%的比例,已明显影响到徐女士对该商铺的经营使用。

  据此,平阳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龙野房开返还徐女士购房款25.2万元及利息损失。

  市中院终审驳回龙野房开上诉相关款项经强制执行终于返还

  一审判决作出后,龙野房开不服,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

  龙野房开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附件平面图已标明“电缆”,不需要标明地下电缆沟或电缆沟盖板;电缆沟是铺设在地下的设施,在任何一个小区乃至任何一套房屋的地下都伏设着各种各样的水、电、煤等公共设施管线。房开公司没义务告知购房者各种地下设施。

  龙野房开还称,平阳县供电公司只是一家垄断电力供应的国有企业,无权作出涉案商铺电缆沟盖板不能封闭的结论。另外,该商铺门口就有管道井,也就是检修通道,不需要进入商铺内检修。即使电缆沟原来的封闭存瑕疵,略加巩固封闭即可,不影响徐女士享有的物权。一审法院采用了一份平阳县供电公司的函件,做出错误判决。

  温州中院经二审后,对平阳法院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并认为,平阳县供电公司的答复具有一定权威性,龙野房开擅自用水泥浇平并封闭,据此认为不影响涉案商铺使用,缺乏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商铺内存在电缆沟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而且涉案商铺为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徐女士无法现场勘查商铺内部情况,该电缆沟占商铺面积高达15.49%的比例,已明显影响到徐女士对商铺的经营使用,徐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应依法予以支持。

  据此,温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但是,终审判决后,龙野房开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为此,徐女士向平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3月,平阳法院作出裁定:立即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龙野房开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日前,平阳法院作出结案通知书:经强制执行,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标签: 购房;高压电缆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