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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销售现“互联网+快递”新模式
2017年08月16日 10:18:33 来源: 温州日报瓯网 记者 金叶 通讯员 黄海章

烟草局联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分子

  烟草局查获的装有假烟的快递包裹。

  微信下单、快递邮寄到户,随着网络微商的迅速发展,一种新型假烟销售模式正在悄然“上线”,其覆盖面广、隐蔽性强,令人防不胜防。而温州这座全省的“南大门”成为了福建、广东等地假烟销往全国各地的中转站。为了将这种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温州市烟草专卖局与市邮管局、公安部门强强联合,屡破大案。

  据统计,今年1-7月,温州全市共查获物流寄递类案件168起,同比上升290.7%,其中寄递类131起,占77.98%;查获物流寄递领域违法卷烟34078条,同比上升267.69%,其中寄递领域占67.68%。

  前期蹲点分析

  顺藤摸瓜揪出地下“产业链”

  抓获涉案人员6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查获各种类假烟15500多条、价值超过500万元。这是烟草局联合邮管、公安部门在今年公安部督办的“3·25”网络销售假烟案中取得的“战果”。

  这起案子还得从3月20日开始说起。当时烟草局接到举报,称某快递公司网点有收寄假烟行为,烟草局稽查支队立即行动,联合相关部门着手开展外围调查取证。经过两天的蹲点、寄递数据分析,终于能够初步确认,被举报的这家快递公司网点确实在收寄假烟,每天收寄量达400单左右。3月25日,市烟草局协同瓯海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市邮管局组织力量果断出击,现场查获假烟1184条,涉及快递面单416份。

  后来稽查支队顺藤摸瓜,揪出这起案件的驻温联络人、假烟承运商、货源提供者等,整个犯罪团伙的组成架构逐渐浮出水面。调查表明,这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先由全国各地网商收集销售订单,假烟销售商从福建运送假烟至温州进行中转,再由温州联络人负责联系快递公司,以邮递方式发售到全国各地)。参与此次行动的烟草局稽查支队大队长王珏告诉记者,该犯罪团伙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频繁更换温州的快递发货点。

  在逐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后,终于到了收网的时间。4月5日下午16时左右,烟草局协同邮管局、公安部门全面行动,在温州设下“天罗地网”拦截运送假烟车辆。现场查获5600多个包裹,涉及全国30个省312个市、自治区,假烟实物14385条。直到第二天凌晨1时,清点工作才算告一段落。可是行动还没结束,行动组获悉另有三名“漏网之鱼”。于是立即出发在温州、杭州、广州将涉案人员全部依法带回。

  而就在上个月,同样在快递中转点,同样的作案方式,当场被烟草局和相关部门逮个正着,2000余条、案标值56万元的假烟悉数被查获。

  线下售运转到线上交易

  售假开启“互联网+”模式

  在物流业兴起初期,不法分子便利用其快捷便利、覆盖面广、隐蔽性强、违法成本低的特点,逐渐将传统的自运贩烟模式转向物流托运,当时广东、福建等地的销售商就把假烟夹杂在厢式大货车的货物中,利用零担物流托运北上。

  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推动假烟销售模式随之“升级。”传统的线下交易逐渐退出,取而代之的是,网上下单、物流寄递发货、电子结算。互联网和快递的融合,使得假烟运销逐渐转向物流寄递通道,“互联网+快递”新型假烟销售模式已经成型。王珏介绍,相较于传统的物流托运方式,这种新模式可使源头供应商绕开中间环节,直接与终端零售户对接,物流寄递让运销链条更紧凑、周期更短、市场渗透力更强。通常在运输时,每件包裹里有2至3条假烟,外面再加以伪装。

  多部门强强联合

  “十八般武艺”齐上阵

  不法分子花样百出,监管部门一刻也不敢松懈,连出应对之策。从去年开始,烟草局就联合邮管局等相关部门情报共享、协同宣传、快速响应。王珏说,现在的贩烟分子非常狡猾,反侦查能力很强,各部门已联合开展“线上分析、线下打击”模式,烟草局与邮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建数据结构、“共诊”问题动向、共设打击战术。烟草局还联合公安治安部门,通过个案研讨、类案指导以及新型涉烟违法犯罪电子证据采集,为打假打私移送追刑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信息化时代,侦查手段也要更新换代。各部门的紧密联合,意味着能够整合多种执法资源,通过收集案件相关的海量信息,再对违法分子进行思维模拟、行为推演,拼接描绘出违法犯罪的过程,形成大数据拓扑图,从而实现全时空、全视角、个性化的立体信息监控,将违法分子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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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送烟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发文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2条(400支)为限。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邮寄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数量1倍以上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五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标签: 假烟;烟草;快递;寄递;物流;温州;邮寄;相关部门;烟草专卖;查获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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