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刊登的《“八个一律”严管电动车》报道后,不少市民留言询问,如何判断电动车是否为“超标车”,后座是否可带小孩,载货是否违规?对此,交警部门做出了相应的解释。同时,记者在走访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时发现电动车超标现象严重。个别销售的电动车最高时速甚至达60公里,超出国家标准近2倍。
市面上大多数电动车都“超标”
据交警部门透露,根据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被称为“超标车”。由于市面上大多电动车时速已超过20公里,因此都属于“超标车”。
“不过,并不是驾驶‘超标车’都会被拘留”。一名路面交警说,只有符合“八个一律”里的三种情况之一,且经专业机构鉴定为机动车的,才会对驾驶人实行拘留。至于电动车载物的,车上的货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1.5米,两边宽度不能超过车把0.15米,长度前不能超出车轮,后不能超出车身0.3米。载人方面,只允许后座载一名12岁以下少年儿童。
销售商竟然可以随意“提速”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市区黎明西路上,多家销售电动车的商家聚集在此。不少销售人员表示,一些大品牌电动车在出厂时,虽然已设置了限速,但在销售时,他们会根据顾客意愿解除限速。
“一般的车子时速可达40公里,完全可以满足正常使用。”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车在出厂时都是符合国家标准,但考虑到大部分顾客的实际需求,他们在销售时都会将车子提速,有些时速甚至可达60公里。同时,他坦言达标电动车存在时速慢、车体过小等缺点,引起不了消费者的购买欲。
市民小鲁上半年花了3000多元买了一辆二轮电动车,车子时速可达30公里。在他看来,这速度完全够用了。“市区道路车流、人流本来就多,根本开不快。如果开到时速30公里,刹车可能就刹不住,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我市电动车已达200万余辆,总数与全市的机动车数量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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