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阿婆攀爬楼梯略显吃力谢宾祥/摄
一边是逐渐增多的老年人口,一边是没有电梯的老旧小区。很多老年人盼望老小区能加装电梯,解决居家养老出行问题。针对他们的这一诉求,近年来我市出台了相关政策,相关部门也积极作出了回应。但是,目前温州老旧小区成功安装电梯的例子并不多。这项便民利民的好事为什么难以实施?
近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市区的球山花园和杨柳公寓,剖析这两个老小区加装电梯的故事,探求问题的症结。
爬楼难,“老人楼”渴望加装电梯
住户奔走5个月,材料还未办妥
根据3月份温州市老龄办发布的2016年老龄事业统计简报,截至去年底,全市老年人口(60周岁以上)达139.6万,同比增加6.99万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日益加剧,人们(尤其是老年人)对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的需求也日渐突出。据了解,我市在2003年以前建成的7至8层住宅,基本都没有加装电梯。这些楼房主要分布在市区下吕浦、黄龙、水心、上陡门等40多个小区。
位于市区锦绣路的球山花园住宅区是一个有20年历史的老小区,年逾古稀的孟阿婆一家五口住在该小区的8幢4楼。几天前,孟阿婆拨打温都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所住的这栋楼想装电梯,结果住户跑了5个月,还停留在材料办理阶段。
“我去年因为打乒乓球,关节有点受损,现在跑楼梯都有点吃力。”孟阿婆说,她87岁的老伴腿脚不利索,而50多岁的女婿膝关节有问题,上下楼梯很吃力。
8幢一共有18户人家,老人住户占了大多数,是名副其实的“老人楼”。近日,记者在孟阿婆陪同下走访了其中两户居民。6楼的张阿姨前段时间做了动脉瘤手术,目前还在康复中,医生嘱咐她平时要多活动。“每天基本上只能下楼一次,回到家要躺着休息一会才能恢复过来。如果住宅楼加装了电梯,我每天就能多出去走一走。”张阿姨说。
潘阿公和老伴住在7楼,平日里还要带孙子。“上了年纪,腿脚不便,平时每天都要上下楼四五趟。有时候提重物,每走一层就要停一停,这么热的天这么高的楼层,实在是身体累心更累。”潘阿公显得有些无奈。此前,潘阿公隔壁一位老人中风,由于没有电梯无法出行。无奈之下,被其儿子接走安置在其它地方。
据孟阿婆透露,住户们去年就有加装电梯的想法,今年3月份开始做准备工作。“大家都签了字,身份证复印件和产权证复印件都准备好了,现在就是卡在建筑结构安全委托鉴定这一项。”孟阿姨说,她咨询了我市几家有鉴定资质的公司,有的表示已经不做这项业务了,有的收费太高,一个平方米要10元。
“算了下,我们这幢楼如果要做鉴定,起码3万元,到时候万一鉴定不合格,这笔钱岂不是要打水漂?”孟阿姨对此很是忧虑,而加装电梯这事也就因此耽搁了下来。据了解,球山花园住宅区21幢和7幢也想加装电梯,目前还处于观望状态。
奔波8年,去年底终于成功装上电梯
瑞安乐清来人取经,名片一下子分光
叶老伯81岁,在市区杨柳公寓南2幢7楼住了近20年。从2009年温州试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后,他和一些老住户就开始争取楼上楼下的住户同意,希望装一部电梯方便大家的生活。
2016年12月份电梯竣工,今年1月正式运行。“前后奔波了8年,终于装上电梯,感觉真的不一样了。”叶老伯说,现在紧邻的东幢也贴出公示,准备加装电梯。
“申请成功后,瑞安、乐清这些地方来了不少人,到我这了解具体怎么申请。”叶老伯说,从电梯安装公司拿的30多张名片,一下子就被分光了。“说明大家安装电梯的需求真的很迫切。”
“头一个月,电梯门里的弹簧弄断了,开关门一顿一顿的。”叶老伯说,事发当天早上给电梯公司打了电话,下午就过来修好了,现在运行基本良好。“这栋楼有的住户当时没出钱,有了电梯后,他们也感受到了方便,主动交了钱。”
叶老伯说,冬天一个月电费60元多一点,夏天机房里加装了空调,一个月电费100多元。至于维护费用,由于电梯还在质保期,目前还不需要住户来出,之前大家集体缴纳的剩余资金未来将用于电梯的维护费用。
考虑居民经济压力,对照杭州宁波规定
市民希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能有补贴
叶老伯从媒体上知道,上个月杭州市政府正式确定在杭州市上城区、江干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先行试点,对加装电梯试点区、市两级财政将给予20万元/台的资金补助。此外,宁波也拟出台规定对每部加装电梯的申请人给予15万元补助,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
“装电梯大概花了30多万元,我们都是普通退休员工,一个月两三千元退休金,压力还是有点大。”叶老伯说,“杭州、宁波都出台了补贴政策,温州能不能也给点补助呢?”
不少温州市民也在网络上表达了希望相关部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给予补助的愿望。一位网友在温州网络问政平台留言道:市区部分2001年后建的小高层小区没电梯,但是房龄还比较新,比如上田小区,锦江家园等,它们是否可以加装电梯?能不能审批专项资金作补贴?
记者了解到,本月8日,市住建委官网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电梯加装的门槛、申请程序、审批等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下月8日起实施。实施意见要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的相关主管部门应在实施之日起,开展申请受理和审批工作。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或别墅、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该意见。
与2013年6月实施的《关于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相比,这次的实施意见有不少变化。如加装电梯的申请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提出,而不是之前所规定的全体业主。此外,还对费用如何分摊作了具体建议。但实施意见中没有明确提出实行试点资金补助,而是规定加装电梯的业主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且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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