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温州新规:审批性和涉密性窗口岗位一律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
2017年10月10日 09:57:03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记者 吕进科

  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临时人员多,正式人员少;窗口工作强度大、报酬低,临时人员流动率高等一系列问题,已经不适应“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记者昨天从市跑改办(市编办)了解到,市委办、市府办日前联合下发《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人员管理“八个一律”规定》(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市直属各单位按照《规定》,抓紧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人员结构进行调整,持续优化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根据《规定》的要求,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按照“人随事走,人岗相适”的原则派驻正式在编人员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工作。凡是审批性和涉密性的窗口岗位,一律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辅助性岗位可由编外人员担任。

  对于正式人员不愿意去窗口的情况,《规定》要求: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新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新选调人员,一律择优优先满足本部门审批窗口需求。

  同时,窗口正式在编人员在窗口岗位工作未满两年,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转岗。

  市级部门在窗口一线岗位直接服务群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经认定,其窗口工作时限一律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在窗口人员日常管理方面,《规定》要求,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派驻、调整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一律应先征得同级审管部门同意,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绩等,由审管部门组织实施。窗口人员在上岗之前一律由派驻部门组织专业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窗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一律由审管部门通报派驻部门召回,派驻部门应当予以召回。被召回的正式在编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被召回的编外人员应当予以辞退。该派驻部门相关负责人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因窗口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市跑改办(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全省来看,我市最早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出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人员管理新规。此次出台这一《规定》,是为了解决此前媒体曝光的窗口人员“人岗不适”等现象,特别是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背景下,要求窗口服务人员不光要了解自己所在窗口的业务,同时对相关业务也要有一定的了解。这就对窗口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临时人员存在流动性大、专业能力跟不上等问题。所以通过出台“八个一律”规定,让各单位把专业素质强的正式人员派到一线去,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政治待遇,“让马儿跑,也让马儿吃草”。另外一方面,该新规对于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窗口人员也相当严厉,以此来倒逼窗口人员提高服务水平。

  

标签: 窗口人员;审批;派驻;召回;管理;审批职能;服务 责任编辑: 蒋敏华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