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市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对民宿经营中涉及到的治安消防安全、民宿卫生安全标准等进行指导和规范,同时对持证经营的民宿还将进行等级评定,并依照等级给予相应的扶持奖励。
近两年瑞安市的民宿迅速兴起,带动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山老区脱贫致富。但是,处于发展初期的民宿产业呈现出一种自发的、无序的状态,存在规模不大、档次不高等问题,甚至存在一些建筑、消防等隐患,许多经营者对做强品牌也缺乏长远的计划。
据瑞安市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首次对民宿进行了明确的定位。民宿,是指在乡村、海岛和旅游景区规划区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此外,申办民宿也需要符合相应标准才能通过审批,比如,建筑须有合法产权证明,其规模为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建筑层数超四层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已经从事民宿经营的,必须将超层部份进行拆除或采用硬隔离。另外还需符合民宿治安消防安全、民宿卫生安全标准。
此外,瑞安市还针对持证经营的民宿以及发展民宿的村给予扶持政策。民宿在开业经营六个月后可申请等级评定,评定分值达到71-80分、81-90分、91分以上的分别授予3A级、4A级、5A级“瑞安民宿”牌子,首次被评定为3A级、4A级、5A级“瑞安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客房5000元、8000元、10000元的奖励。民宿经营户达全村户数50%以上、且民宿总户数达到20户以上的村(含自然村),一次性给予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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