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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蓝海” 创新不止 温州开启海洋管理新征程
2017年12月07日 10:41:34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陈蜜

  早在2015年,国家海洋局出台了《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提出“选择两处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海域综合管理试点”。今年3月,历经两年努力,温州成为国内首个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城市。

  温州基础条件到底好在哪里?翻开温州海洋与渔业大事记不难看到,从2012年起,温州在全国首创海域“直通车”试点,到2016年温州作为全国首批“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城市通过国家验收……几乎一年一创新的频率,让温州先行的脚步,给全省乃至全国以示范和引领。在获批试点城市后,温州海域综合管理已在多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海洋管理创新脚步不止

  温州全市海域面积8649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1248公里,其中大陆岸线长576公里;海岛714.5个(横仔屿为温州市与台州市共有),海域滩涂约86万亩,占全省24%。

  随着用海、管海实践不断深入,海域资源利用节约集约化水平不高、海洋生态建设力度不够、用海审批效率不高、陆海统筹不到位、海洋工作机制体制有待改善等“短板”问题,不仅是温州遇到的困惑,也是全国用海管海工作中的普遍难题。

  在此期间,我市不断突破工作常态,在海域管理上不断创新。

  2012年,我市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国首创海域“直通车”试点,有效解决了凭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基本建设手续的难题。

  2014年,我市被确认为全国首批、浙江省唯一的海洋生态红线的试点城市。

  2015年,平阳县被列为全国海域权属核查试点单位。该县在核查工作中形成的成果,为海域使用日常管理和海域权属变更提供依据,为落实不动产登记要求奠定基础,也为开展全国海域现状调查积累经验。

  2016年,温州作为全国首批“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城市通过国家验收。得益于我市长年集成对风暴潮等4个灾种的观测预警、风险防范、调查评估以及应急响应等成果,解决海洋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坦言,争取国家海域综合管理试点落户温州,是温州完善地方海域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一次难得的机会,对提高海域综合管理水平和陆海统筹能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扎实推进创新再出发

  根据《温州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创新试点已明确强化陆海统筹规划管理、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海域管理机制体制四大举措,以及探索以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多规合一”、编制海洋空间“红线一张图”、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等八大任务。

  深化现有做法,稳健推进创新不止。

  推进大渔湾“退围还海”,保留海湾的自然岸线和景观,打造7万亩“海上耕田”,建立养殖用海二级承包制度,成为实现海域资源资产化管理和渔村振兴的样板项目。

  加强海域使用权证上附属物的物权管理(简称“一证到底”),深化创新“海域直通车”制度。以“梦幻海湾”项目为实施载体加速实践。该项创新将进一步提升海域资源价值,有效保障用海者权益,在制度上引导和鼓励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完善海洋区划规划管理。点上,“多规合一”实践成效初现,洞头陆海“一图”管理逐步形成,推动陆海资源高效统一配置;面上,海洋空间“红线一张图”管理全面启动,全市海岸线调查、海洋生态红线调整等基础工作基本完成。

  加速蓝色资源修复保护。全市2016年以来海洋生态建设累计投入达5亿元,实施了“蓝色海湾”、“生态岛礁”、水生生物资源修复等多个项目。截止到今年11月底,全市完成岸线整治修复15.47公里,增殖放流鱼苗10.92亿尾。

  扩大“智慧海洋”惠民辅政应用。在渔船动态社会化监管与服务平台为渔民提供贴心服务外,上线2个多月的“海渔通”APP,大大推进了海洋监管信息化、现代化、精细化水平……

  管理手段更多样,大胆探索新做法。

  今年9月,国家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创新项目经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批复落户温州,该项目结合全国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研究创新海洋统计分类标准和新经济领域应统尽统的长效机制,将为我市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10月,瑞安市执行国内首个《海洋生态修复令》,三名渔民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在飞云江口海面投放了总计三万余尾的梭鱼苗。瑞安海洋与渔业、公安、法院、检察院等4部门加强行司衔接,通过“执法+生态修复补偿”办案模式,在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责令违法者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而丰富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

  ……

  承载厚望,温州作为全国试点必能破难攻坚,在创新路上大步向前。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进驻浙江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进驻期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9日)设立举报电话:0571-89662866,举报信箱:杭州市邮政信箱729号。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

标签: 海洋;生态文明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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