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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温就业创业能领取补贴
2017年12月11日 08:40:46 来源: 温州网 杜一川、诸葛芳芳

  温州网讯 近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台了《温州市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旨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温就业创业,为温州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据悉,该细则适用范围包括市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

  该细则所称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享受同等优惠。肄业、自考、成人教育、函授人员等不属于本细则所定义的高校毕业生范畴。

  该细则所涉及的各类补贴共有25项,分个人与企业两大类,个人补贴包括就业补贴、农村基层安家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企业补贴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

  以路费补贴为例,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凡符合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的贫困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温州择业;在大学生驿站进行登记后被我市企业聘用并缴纳社保的条件,可一次性获得相应路费补贴。其中,浙江省的200元、华东地区(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上海市)的500元、其他地区的800元。另外,毕业2年内非“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在我市大学生驿站免费短期住宿的福利,但住宿时间累计不超过10天且申请入住不超过两次。

  据了解,补贴分网络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网络申报需提交所需材料图片,现场申报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本年度工作时间仅受理享受期限在上一年度至本年的补贴,集中受理的补贴,需在通知受理时间内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人社部门将定期开展补贴情况检查,检查信息纳入诚信体系。

  25项补贴(分个人与企业)

  1、大学生驿站入住申请

  2、路费补贴

  3、租房补贴

  4、就业补贴

  5、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

  6、农村基层安家补贴

  7、求职创业补贴

  8、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9、见习基地生活补贴及保险费补贴

  10、实训基地生活补贴及保险费补贴

  11、培训补贴

  1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3、创业担保贷款

  1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5、场租补贴

  16、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17、一次性创业补贴

  18、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19、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20、带动就业补贴

  21、创业孵化补贴

  22、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23、就业创业指导站、人才工作站(联络站)补贴

  24、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补贴

  25、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导师工作津贴

  新闻+

  温州市区大学生驿站周三开站

  温州市区大学生驿站将于本月13日正式开站,为毕业2年内、非“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并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岗位推送,发布最新招聘会时间表,帮助入住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温州市区大学生驿站坐落在温州市就业创业训练指导中心,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筹建、市就业创业训练指导中心承建。目前已有百余张床位,20个房间。每个房间配有独立卫生间、免费WiFi、空调、桌椅、电话以及消防用品等,每层楼还设有会议室供使用。

  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只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到温州市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市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电话:0577-88623639)开具入住凭证后,即可到温州市就业创业训练指导中心(市区矮凳桥78号,电话:0577-88851920)的温州市区大学生驿站免费住宿。

  来源: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


标签: 毕业生;基层;人才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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