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开始,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有了新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人士介绍,此新规主要为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和用汇便利性,也不影响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以前是按照银行卡限制,现在是按照主体限制,能够更好防范银行卡提取现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规定,如果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同时,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随着科技进步,当前非现金支付已日益普及和便利。国际监管经验也显示,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为此,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监测发现,一些个人持大量银行卡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远超正常消费支付需要,涉嫌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有81%的境内银行卡的境外提现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下。“将境外提现每人年度额度设定为10万元人民币,既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又可以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取现金。”
由于温州华侨人数较多,境内外资金来往较为活跃,从结售汇金额来看温州的总金额也比较巨大。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人士表示,若个人确有真实合规的境外大额现金使用需求,可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如依法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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