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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跨县道路班车客运运价设“天花板”
2018年01月04日 15:07:39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记者 谢宾祥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网站获悉,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温州市跨县(市、区)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班车运价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同时鼓励经营者根据客流量和市场变化情况,制定灵活、差异化的票价,进一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水平。《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将进一步完善我市跨县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除农村道路客运外,跨县道路班车上限运价制定具体的标准,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下浮,但下浮不低于营运成本。

  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的具体计算办法为:票价=运价*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计费里程+每客票车辆通行费,其中:每客票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总额÷(核定座位数*50%),中小型、大型客车核定座位数分别按20、35座计算。

  记者从温州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跨县道路班车运价表中看到,普通级客运车辆上限运价是每人每千米0.299元,高二级客运车辆上限运价是每人每千米0.371元。以温州汽车南站到洞头新城客运中心为例,目前运营的基本是中高二级的车辆,全程约60公里,运价上限是22.26元,而该班线目前的票价为23元。

  同时,为方便企业间的竞争,实现简政放权,《通知》中鼓励经营者根据客流量和市场变化情况,制定灵活、差异化的票价。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客运票价管理制度,发售、预售班车客票,至少提前15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票价。

标签: 运价;票价;班车客运;客运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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