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市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举报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1、拨打公安110电话或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
2、发送短信至公安机关公布的短信举报号码:12110577;
3、通过信函或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举报。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为了深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主动检举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市公安局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并落实相关保护措施:
1、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实行每案必奖,单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全市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线索举报人员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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