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行业管理队伍老化、手段落后、监管缺失等短板是当下不少管理部门碰到的难题。作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也不例外,前几年,同样陷入上述短板。怎么办?面对管理困境,他们向科技要效益。
2015年底,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挑起省局在温州开发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的重任,探索互联网+在道路运输监管领域带来的化学反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6年4月,全省在温州召开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现场会,推广温州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高效监管、精准打击违法的经验。该经验获得原副省长孙景淼批示及点赞。杭州、宁波、嘉兴、舟山、衢州、台州、金华、绍兴、丽水等地的运管部门先后来温州市运管局参观学习。
看做法
整合渠道
重塑监管流程
在探索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新体系过程中,市运管局从重塑监管流程入手,将原先各自为政的行业管理应用系统、运政移动执法系统、全球眼音视频证据管理系统、联动单位转交、12328投诉举报等五大渠道进行整合,打造综合监管平台,在运管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实现道路运输行业日常运行数据的全面采集和运行情况的“可视、可测、可控”,强化了部门监管能力,提高了联动协同能力、参谋决策能力、执法实施能力、公众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据了解,在具体做法上,该综合监管平台以发现、研判、指派、处置问题为业务主线,构建由综合监管平台自动监测,稽查机动大队(网监大队)研判派发,各业务处室和稽查大队承办的流转处置体系。即由综合监管平台汇聚“两客一危”、驾培等行业运输车辆运营数据,按照“大数据”应用思维进行整理、分析和比对,重点监测“客运车辆凌晨2-5点未停驶”,“车辆道路运输证过期且营运”,“客运班车不进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擅自离岗”等安全隐患大的违法行为,将自动监测到的异常情况推送给网监大队。接到推送信息后,网监大队工作人员根据推送的异常情况进行研判,按照异常的类型、程度制作监管工单并派发给业务处室或稽查大队等不同的承办部门,其中业务工单由业务处室通过综合监管平台(企业端)派发给企业,企业整改后将结果通过平台反馈,避免人员来回奔波;稽查工单由稽查大队根据工单载明的确凿证据立案调查。这样,可以做到监管过程菜单式痕迹化,发现、监管、处置步步留痕,以信息化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
市运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监管环节,他们开发了非常详细的规则,截至2017年底,开发制定的监管规则达35条,精细化规则覆盖到监管所有子行业,而我省其他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制订的相关监管规则一般都只有12-15条。
说结果
节省人力
放大监管效率
检验改革试点成败的关键是成效。市运管局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自投用后,利用智能化手段和高科技设备,实现24小时全天候无缝监管,并可追溯当事人过去180天之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这改变了过去依靠拼人力、拼体力、拼时间的传统监管模式,将执法人员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预控的调整,对安全生产形势做到预测、预制和预控——
案例一:综合监管平台查获旅游客车违章行为
今年1月17日上午,综合监管平台上显示,浙C32XXX旅游客车存在运行异常情况,异常类型为客运包车有轨迹,未申报线路。随后,监管人员对该车展开研判,通过回放GPS轨迹显示,该车在今年1月13日9时许从温州出发并于当天的19时到达上海市。1月14至17日,该车每天在上海市区内有多次往返于洲海花园酒店、世纪公园、上海市南码头路等处,而且至发现异常时止,其还未返回温州。经省运管局客运行业监管服务系统查询,该车在今年1月13至17日期间未曾申报包车牌等相关手续。经研判,该车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章行为。发现异常后,监管人员立即发出相关处置指令。
案例二:综合监管平台查获客运班车不进站违章行为
去年12月25日,综合监管平台自动监测到一辆“客运班车不进站”的行为。浙C18XXX为省际客运班车,核定线路为温州至湖北恩施。监管平台显示,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4日期间该车都没有在线路终点(湖北恩施)出现过,该车只有在当月19日、21日分别在温州牛山客运中心站发车开往永嘉瓯北镇及桥下镇等地后直接返回温州牛山客运站的运行轨迹。经研判,该车涉嫌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违章行为。发现异常后,监管人员立即发出相关处置指令。
案例三:综合监管平台查获教练员在教学期间擅自离岗的违章行为
今年1月22日,综合监管平台抽查温州市XX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车牌号为浙C8XXX学的教练车培训记录时,通过学时签注记录及学时照片比对,发现今年1月23日12:14到13:39期间,教学记录上显示教练员汪某某对学员陈某某进行科目三培训,但该教练车的副驾驶座上坐的不是教练员本人,而是女学员陈某某,驾驶座上的是另外一位男学员在学习驾驶技术。经研判,该车涉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在操作教学期间离岗”的违章行为。发现异常后,监管人员立即发出相关处置指令。
综合监管平台自动查获案件的个案还有很多很多。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综合监管平台投用后,该局的监管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查获了一大批客运车辆凌晨2-5点未停驶、客运班车不进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擅自离岗等安全隐患大、传统模式难以监管的案件。据统计,2017年共研判、派发监管工单10120件,其中,涉及客运3074件、货运2804件、维修19件、驾培2605件、出租1587件、公交31件。
值得一提的是,综合监管平台投用后,以往阶段性的运动式监管向长期性的常态化监管转变,这让有违法欲望的企业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促使他们养成安全规范经营的意识,将企业从被动式的“要我安全”转变为主动性的“我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大大减少。
据了解,综合监管工作开展之初,平台自动发现的异常数量最多的一天达到1081个,且类型复杂多样,违法行为种类达到数十种。在综合监管工作的推动下,目前平台每天发现的异常数量已经下降到几十个,杜绝了部分类型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营运车辆卫星定位数据合格率、上线率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全省名列前茅;温州地区危货电子路单的月申报数也从原来的0.8万余条剧增至6万余条。
在综合监管的督促下,企业非常重视相关业务工作,安全责任意识得到强化,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下降,2017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共上报道路运输行车死亡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71%和14.29%。
谈亮点
两个防控
彰显试点价值
市运管局在道路运输综合监管方面的试点,亮点很多,最重要的,莫过于两个防控,即安全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控,前者事关生产安全,后者事关监管人员廉政安全,它们,是这一试点的点睛之笔,价值所在。
据介绍,综合监管的核心是“2+2”安全监管模式,其中一个“2”是两个监管闭环,分别为监管过程闭环和监管应用闭环;另一个“2”是两个防控,即安全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控。
据介绍,两个闭环中,监管过程闭环是指汇聚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发现问题、流转工单、处置问题、反馈结果等流程,实现监管过程闭环。监管应用闭环是指将监管结果与行政许可、信用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相关联,督促企业规范经营。两个防控中,安全风险防控是指通过建立预警分析模型,防控突发事件发生,以及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廉政风险防控是指根据任务需求,通过综合监管移动终端(APP)引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开展工作。
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监管过程和应用的闭环,为安全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控提供了基础,它降低了传统模式对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依赖。因为综合监管具有严格的程序和完备的体系,可提高执法质量。另外,从检查到处置,全过程由系统自动记录,所有的指令和结果都留痕,可溯源,这固化了管理对象和检查内容,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执法不公,也规避了执法人员的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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