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两辆三轮车发生轻微刮擦,现场双方驾驶员为20元赔偿费用发生争执,先后打电话报警,结果其中一人被刑拘。这正是:
赔偿费用不想掏,
醉驾男子把警报;
找人顶包欲逃责,
算盘落空要蹲牢。
2月27日下午2点30分左右,乐清交警部门先后接到两起报警称,在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六路与纬五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电瓶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是一起轻微车损事故,三轮摩托车后视镜受损,没有人员受伤。
在现场的三轮电瓶车车主王某说,当时他的三轮电瓶车由同事姜某驾驶,姜某未否认这一点。但是,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说三轮电瓶车是王某和现场另一名男子赵某驾驶的。
一辆车怎么会有两名驾驶员?民警现场对4人都做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电瓶车车主王某与男子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75毫克/100毫升、156毫克/100毫升,假如其中一人为驾驶员,已涉嫌醉酒驾驶。
当民警再次询问谁是驾驶员时,姜某主动否认他是电瓶车驾驶员,还说是王某打电话叫他过来的。随后,赵某说事发时是王某在开电瓶车。
面对证据,王某交代了他饮酒后驾驶车辆并发生事故的经过。
王某说,他与赵某以及姜某是同事,平时关系比较要好。2月27日中午,他与赵某吃午饭时,两人喝了近一斤白酒。吃完饭,他开着电瓶车载着赵某回厂休息,途经事发路段时,与并排行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刮擦。
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认为事故是王某的过错,让王某赔偿20元作为车辆维修费,王某认为是张某的过错。双方争执不下,均打电话报了警。在现场等候过程中,王某打电话找来工友姜某,准备让他顶包。
事后,王某的车辆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王某的血检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远超醉驾临界值。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部门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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