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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茅台”上柜售卖? 彻头彻尾“三无”产品
2018年04月06日 17:27:58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戴玮 通讯员 高跃特 王天翔

  温州网讯 作为名酒,茅台在我国可以说是无人不知。不过,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碰到所谓的“军中茅台”,可得多留个心眼。龙湾市监部门近日就查获了一批打着这个旗号的“茅台酒”。

  这正是:

  “军中茅台”脸乍露,

  市监一查是“三无”;

  发现“特供”请举报,

  这类货色不靠谱。

  上周,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永中市场监管所几名执法人员在辖区永康东路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家副食品店的广告标语写着:“军中茅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专供”等字样。执法人员走进店内,看到店内的玻璃柜台上贴有“军中茅台”和“特需专供”标签的几种白酒,售价均为200多元。

  这些酒均由木盒子装着,木盒上印有“八一”标志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专供”的字样。酒瓶为黑色瓶身,印着“军中茅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等字样(如图),还有一个二维码。执法人员扫描盒上的二维码,出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专供”字样。

  不过,执法人员仔细观察了几种酒的包装,发现既没有厂名、厂址,也没有商标,是典型的“三无”产品。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主既说不出进货的渠道,也无法提供进货的票据凭证。

  当天,执法人员在这家店内发现了30箱共300余瓶这样的白酒。鉴于这批“三无”白酒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另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家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龙湾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含有“军需特供”“部队专供”等字样或部队标识的商品均属于违法产品,请不要购买。若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有发现这类商品,可以拨打12345或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签: 茅台;战区;市场监管部门;广告法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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