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市长姚高员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我市推进“标准地”制度、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等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标准地”,就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指标进行明确,带地一起出让。昨天的会议对《温州市推行“标准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审议。《实施方案》以服务企业为导向,以深化“亩产论英雄”为要求,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原则,制定“标准地”供应和“承诺制”改革各项工作规则,引导土地要素优化配置,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据悉,我市计划对该项工作采取试点先行方式,逐步积累经验,完善细化方案,随后在全市进行推广实施。
姚高员指出,推行“标准地”制度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周密部署,充分发挥试点作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涵养培育优质税源,切实增强企业对营商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推动温州高质量发展。要抓住制度实施重点难点,科学研判制定出让指标,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把政府重心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移,确保实现预期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班推进工作,充分调动试点积极性,为制度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开工前100天、竣工验收30天”工作方案》。姚高员指出,要把“100天”“30天”作为刚性量化指标,认真梳理审批路径,加强流程顶层设计,简化审批环节,创新受理和审批方式,确保所有业务能在规定时限完成。要明确各审批环节时限,加强审批过程动态监管,完善中途超时预警处置机制,实时预防“中梗阻”发生。各相关部门、处室要做到知情明责、履职尽责,积极为企业答疑解惑、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兑现政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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