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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一男子禁渔期非法电鱼64条被刑拘
2018年04月10日 21:13:17 来源: 温州网

  温州网讯(通讯员 薛建贺)没有捕捞许可证,还在禁渔期用电棒电击捕鱼, 4月8日,在温州苍南务工的湖北籍男子姚某涉嫌非法捕捞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7日傍晚,苍南龙港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当地一条内河里用电棒电鱼。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获正在电鱼的姚某,并缴获电棒、捕鱼网、电瓶、功率器等工具。姚某交代,他在苍南龙港务工,当晚从出租房出来,携带电棒、捞鱼网、电瓶、功率器等工具,到附近一个河道内电鱼。姚某把电棒放到河里,接上电瓶,用功率器控制电压进行电鱼。

  据悉,4月1日-5月31日是当地的禁渔期,姚某既没有捕捞许可证,更在禁渔期违规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民警介绍,当时姚某共非法电鱼64条,都是一些小鱼苗,鱼的体积不超过手指宽大,还有一些小河虾。

  警方提醒:电、炸、毒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电鱼;禁渔期;渔业资源;苍南龙港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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