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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窜上高速被撞死亡 车主欲拉走死猪抵偿车损
2018年06月29日 09:21:25 来源: 温州网–温州晚报 通讯员 汤琴思

  温州网讯 6月25日上午,G15沈海高速苍南路段发生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一辆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轿车突然撞上一头野猪,野猪当场死亡,事后轿车驾驶员竟要求带走野猪作为此次事故的额外赔偿。

  接当事人报警后,温州高速交警卡点大队民警林威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只见现场的硬路肩上停着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大众轿车,车头因撞击已经变形。

  一见民警到来,驾驶员陈某立即迎了上来:“警察同志,刚才我撞到了一团黑影,应该是野猪之类的动物,高速公路上怎么会有动物跑出来?”

  根据驾驶员描述,民警在距离事故车辆后方近50米处的护栏外,找到了肇事的黑色野猪,但野猪已经死亡。

  经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在当天上午7时22分,家住泰顺的陈某开车往台州方向行驶,途经苍南路段时,一头黑色的野猪突然从绿化带中窜出,受惊的陈某避让不及,车头直接撞上野猪,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野猪撞飞至边上的护栏,野猪倒地后就没再起来。

  至于野猪从何而来,当事人怀疑可能是该路段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在山中觅食,迷路后误入高速公路。

  由于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是野生动物,无法追责,随即高速交警根据这起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开具了证明。而拿到事故证明后,陈某却开始不依不饶,强烈要求带离野猪,以作为弥补事故的额外赔偿。

  陈某表示:“我也不知道保险具体能赔偿多少损失,但明年我车辆的保费肯定会增加,既然这头野猪是我在高速公路撞到的,这头野猪理所应当归我所有,我就要把它带回泰顺,补偿我的损失。”

  高速交警解释,野猪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陈某无权带走野猪,他们会将野猪的尸体移交给专门机构作进一步处理。

  随后,高速交警将现场拖离的野猪,交由森林公安,并联系绿眼睛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将野猪尸体做无害化处理。

  被高速交警拒绝后的陈某,竟煽动其家人,多次拨打投诉电话,声称高速交警抢其野猪,要求高速交警归还野猪。

  紧接着,交警对陈某的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眼看着野猪被工作人员抬离,陈某才心有不甘地离去。


标签: 野猪;高速交警;高速公路;赔偿;行驶;轿车驾驶员;路段;温州;苍南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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