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鹿城区洪殿北路11号(振宇宾馆)房产将易手。昨天,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房产网拍,起拍价2966万元。截至13日18时,尚无人报名参拍,有127人设置开拍提醒。
该房产网拍由宁波海事法院执行裁定,评估价为4236万元,同时该房产还有两笔租约:一笔为该房产一楼南首建筑面积278平方米的房屋,另一笔是振宇宾馆所租赁的相应物业。公告显示,两笔租约到期分别在2023年1月和2024年1月。
网拍公告显示,鹿城区洪殿北路11号房产所有人为温州市振宇宾馆有限公司。知情人透露,温州市振宇宾馆有限公司是我市知名海运企业振宇控股集团属下企业,早年振宇宾馆被经营得有声有色,在市区有较高知名度,该房产紫红色的外墙在洪殿一带也非常显眼。后来,振宇宾馆租赁给李某个人经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成立于2002年12月的温州市振宇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某。在温州市振宇宾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一年前,振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乐清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朱某。查询法院相关诉讼案件发现,朱某为胡某的妻子。
公开资料显示,振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集船舶制造、航运、国际贸易、宾馆服务等多元化企业,旗下有浙江振宇船业有限公司、浙江振宇海运有限公司等5家控股子公司。此次,振宇控股集团将鹿城区洪殿北路11号房产易手,是由于该集团涉及债务较多,一时难以还清,该房产此前抵押给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后来这家国有商业银行诉之法院,要求振宇控股集团归还相应款项,最终通过调解,将鹿城区洪殿北路11号房产网拍。
相关信息显示,鹿城区洪殿北路11号房产虽然会易主,但振宇宾馆暂时不会因网拍受到影响,其租约尚未到期。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