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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招整治 培训机构不得“超纲”“提前教学”
2018年08月24日 09:06:29 来源: 温州商报 记者 曾云毕

  温州网讯 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一些要求引发关注。8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在新规出台前,他们已根据相关文件对校外培训机构展开针对性整治,排查出5828所校外培训机构并发现一些问题,下一步将予以全面规范。

  《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基本要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等。同时,《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等。

  “部分要求已经在执行,小部分做起来可能较难,但我们会尽量去协调好,把整个市场规范起来。”鹿城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一条执行起来可能会遇到一点问题,如个别机构按课程包方式来收费的,学生若是预约上课的话,有些有可能会超过三个月。”

  市教育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政策的出发点是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所以,整治的重点放在规范语数英物化生等学科知识培训,以及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行为上。截至7月30日,全市共排查出校外培训机构5828所,当中,有证有照854所,占14.7%;无证有照2384所,占40.9%;无证无照2546所,占43.7%。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共2002所,其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1484所,食品安全隐患的398所,接送车问题的33所,其他隐患87所。培训机构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345所,其中,超纲教学77所,提前教学76所,强化应试181所。“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新规要求进行全面治理。”

标签: 课业;培训;招生 责任编辑: 丁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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