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80多岁的阿婆正在洗头,自家的保姆用衣服套住她的头,被拽倒在地,骑在她身上,使劲拉拽她手腕上的金镯子……这是今年4月30日,发生在乐清的一起匪夷所思的抢劫案。
9月10日,此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经审理,当事保姆竟然曾多次偷窃他人财物。
八旬阿婆遭蒙头抢劫手上黄金手镯被抢走
被告人梁某,37岁,贵州籍女子。
今年4月,梁某受雇于乐清市天成街道81岁万阿婆家当保姆,照顾万阿婆夫妇的生活起居。
据法院审理查实,今年4月30日,万阿婆在自家一楼屋子里洗头。其间,有人突然从万阿婆背后用衣服套住她的头,将她拖拽倒地,之后还骑在她身上,使劲拉拽她右手腕上的金镯子。
套在万阿婆头上的是她洗头时脱下的外套。整个过程没多久,等“平息”后,万阿婆扯下头上的外套,发现右前臂受伤,鲜血直流,手上的金镯子已不见踪影。
受到惊吓的万阿婆大声呼喊求助。隔壁邻居闻讯赶来,扶起万阿婆。过了一会儿,保姆梁某也从隔壁房间赶来。
邻居问万阿婆,有没有看清是谁抢她金镯子。万阿婆说,事发突然,没有看清。
不过,邻居发现一旁的梁某裤子上和手上都有血迹,就质问梁某是不是她干的。对此,梁某予以否认,并辩解身上血迹是是刚才扶万阿婆沾上的。
警方侦查锁定保姆万阿婆身上多处受伤
听保姆这样说,邻居当场就拨打110报警。梁某见状,就借口家中有事,离开万阿婆家。
乐清警方介入后,立即展开侦查。经查,发现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日凌晨,民警在乐清大荆一家宾馆,将梁某抓获,不过,被她抢走的金镯子不见了。
梁某交代,案发后,她到乐清当地一家黄金首饰店,以6500元将金手镯变卖。
警方很快将该金手镯追回。经鉴定,被抢的金手镯价值8142元。
另外,受害人万阿婆案发时右前臂、肋骨等多处受伤,经伤势鉴定,其损伤程度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及轻微伤。
做保姆时多次偷盗,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
乐清检察院根据查实的犯罪事实,指控梁某抢劫罪外,还指控她另外三起盗窃案。
据指控,今年3月的一天,梁某在乐清市雁荡镇受害人马某家当保姆期间,窃取马某现金100元。
今年3月9日,梁某在给一教师家当保姆期间,在该教师工作的学校操场,教师的同事董某让其保管外套,梁某窃取董某苹果手机一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000元。
今年3月24日,梁某在一理发店,窃取一名1岁2个月大孩子手上的一只金手镯。经鉴定,被盗金手镯价值1782元。
另外,梁某曾经因盗窃他人财物,于今年1月22日被乐清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2天。
当庭哭泣请求轻判,两罪并罚获刑5年10个月
9月10日,乐清法院第四法庭。站在被告席上,梁某不停抽泣。庭审中,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认罪,我悔罪”。她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最后,梁某称自己与丈夫离婚,独自带两个儿子,大儿子身患疾病,她请求法庭能对她从轻处罚。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另外,她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抢劫事实,赃物已追回,酌情对她从轻处罚;另外,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她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乐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处罚金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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