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钱库镇倪处村村民向媒体反映,镇政府违规多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近477万元,今年4月被苍南县发改局责令退回但至今仍未退还,此事引发热议。记者获悉,昨天上午,苍南县相关部门紧急召开会议,协调处理此事。
【村民】
违法多征费用
“2012年,我们村启动城中村改造,政府统一规划,村民自建,有120间老房子需要拆除重建。有的是原址重建,有的安排在相邻地块新建。2014年,钱库镇政府让我们缴纳一笔‘地基费’,也就是后来说的集镇基础配套设施费。大家缴纳的金额略有不同,平均约为6万元/户。”倪处村村民项光度告诉记者,2015~2016年,新房相继建成,村民陆续入住,但直到2017年,他们才发现,城镇基础配套设施费似乎被多收了。
项光度说,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钱库镇执收集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每平方米的标准为40元。“我们每户面积约243平方米,也就是应该收取9720元,并非6万元。后来,我们向苍南县发改局进行举报,他们在今年4月下发文件要求镇政府退还费用,5个多月过去了,我们现在还没收到任何退款。”
项光度提供的缴款书(收据)复印件显示,收款人为“苍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执收单位为“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缴款书同时盖有该镇政府公章,两张票据金额相加正好等于6万元,票据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
项光度还表示,包括他在内的14名村民代表,以原告身份将钱库镇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法院已在本月10日正式立案受理。
【发改局】
应在4月底前退还
苍南县发改局今年4月4日印发的整改函显示,钱库镇人民政府实际向倪处村安置村民收取593.6万元,比文件规定多收金额近477万元。整改函要求钱库镇政府在收到函件15日内将上述违法执收的金额退还给倪处村村民个人建房户。苍南县发改局的整改依据为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集镇)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
昨天,记者多次联系苍南县发改局党组成员、苍南县物价局副局长林泉,对方均以自己正在开会为由婉拒采访,并要记者直接联系苍南县委宣传部。此前,林泉接受浙江之声记者采访时曾回应:钱库镇政府如今没有将违法执收的款项退还个人建房户,也没有缴入财政账户,苍南县物价局的处境也很尴尬,但从法定上讲,他们的职责仅到此为止。
【村支书】
账务透明支出合法
村民反映的违规多收取费用,钱库镇政府为何没有退还?该镇城建办主任李道练称,这笔钱由镇政府帮助倪处村村委会代收,从2014年1月到2018年2月,已分十次全部返回倪处村集体账户。
“征收的费用经过审计,且支出都有合法渠道,我们的账务都是透明的。”倪处村村支部书记项友跳透露,每户征收约6万元一事,当年经过三次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并根据需征用土地量、失地农民保险等多方测算才最终拍板确定。
项友跳坦言,发改部门要求退还的费用实际已投入到村内房屋改造与配套设施建设中。项友跳简要罗列了各类费用的支出情况:1.村民的老房子经合法评估后,给予每户约2.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合计支出约340万元,已由银行逐笔打回至村民账户;2.因道路规划建设征用村民土地26亩,按照规定给予4.2万元/亩的赔偿,合计支出109.2万元;3.缴纳失地农民保险合计260万元;4.村内道路建设花费约41万元,接下来还有3条道路需建设;5.村内下水道、排水排污管道建设合计支出约81万元。
“村委会没有挪用1分钱,甚至还贴钱用于改造建设。发改局下发的红头文件存在偏差,并没有那么准确,矛盾就出在这里。”项友跳跟记者说。
【纪委】
已介入调查
苍南县发改局的红头文件是否存在偏差?钱库镇人民政府与倪处村村委会的操作又是否存在猫腻?记者随即找到了苍南县纪委监委,得到的答复是:该纪委监委已介入此事,至于钱库镇人民政府与倪处村村委会是否存在违规情况,暂时还不能定性,目前纪检监察人员正在调查中。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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