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砸门泼油漆打人 抓走欠款者或家人 “温瑞投资公司”暴力讨债案庭审
2018年12月13日 08:25:08 来源: 温州网 叶雄伟

  庭审现场

  温州网讯 1.砸门泼油漆;2.进门打人;3.抓走欠款者或家人。

  这是“温瑞投资公司”的讨债三板斧,这个犯罪集团自组成之初就带有浓厚的暴力色彩。三个“创始人”中,只有一个读完初中,其他两个早早辍学混迹社会,一个曾因非法拘禁被判拘役三个月,另一个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6日。

  他们所谓的“投资”,其实就是放高利贷,而他们收回“投资”的方式越来越凶狠,连电击棍也用上了。

  昨天,“温瑞投资公司”的三个“创始人”与两个帮手组成的“讨债亲戚团”,一起站在瓯海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他们因犯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获刑。

  “温瑞投资公司”

  亲戚组成暴力讨债团

  被告人席上的5人,全部来自江西省余干县社庚乡,他们都是亲戚。

  在他们的老家,有一些人专门从事放债的生意。来到外地后,没有专业技能也不愿意去工厂打工的他们,有样学样,老乡带老乡,先后干起放高利贷的“营生”。

  “85后”李某爱和弟弟李某康约上表亲陆某,三人出资组建“温瑞投资公司”。他们的车上长期配备两样东西:小广告贴纸、即用油漆。

  前者用来扩展放贷业务,后者用来完成收债任务。

  他们没有成熟的业务模式和健康的资金流。正规的企业和有正式工作的人,不太喜欢找他们借钱,他们的钱多数流向面临困境且经济实力不佳的客户。

  客户一旦违约,李某爱等人很快亮出“獠牙”。他们叫上余某、李某官等亲戚,组成暴力讨债团,直接冲到欠款人的家里闹事。破口辱骂、砸门敲窗、殴打欠款人一家都是家常便饭。他们还会在对方家门口用油漆写上恐吓性语言,如“欠债不还,杀你全家”。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威胁下,欠款人只能竭尽全力还款,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

  抓走欠款者或家人

  还用电棍逼债

  也有一些人,不管李某爱等人如何威胁恐吓,就是还不出钱。

  面对这些人,李某爱也有“必杀技”。他会带上一帮亲戚,强行带走欠款人或其家人,逼对方拿钱换人。

  2017年4月30日晚,李某爱等三名“创始人”,来到龙湾区天河街道新星中路,欠款人小英就住在这里。为逼小英还钱,他们闯进她家,把小英丈夫王某打了一顿,然后把王某拉上车带走。

  王某家属答应连夜凑钱。

  李某爱叫来几个亲戚,他们一行八九个壮汉,约王某家属一起到龙湾永中解决问题,在确认收到王某家属汇来的1万元后,李某爱才放走王某。

  面对凶悍的李某爱等人,王家敢怒不敢言。

  2017年5月10日清晨6时许,李某爱等三名“创始人”来到苍南钱库一中南路,有个叫阿玉的女子欠了他们2万来元。

  这一次,阿玉一家三口都在家,全部遭受殴打。为保护妻子和女儿,阿玉的丈夫去找“家伙”想反抗,李某爱等人马上退出阿玉家。

  阿玉以为对方离开了,想送女儿去医院做个检查,可她们一下楼就中了李某爱的埋伏。

  他们抓走阿玉,把她带到瑞安的山区、温州市区等。在车上,他们不仅殴打阿玉,还用电击棍电击她,逼她还钱。

  所幸,阿玉的家人没有束手待毙,他们及时报警。

  接到民警的警告电话后,当天上午11时许,李某爱放走阿玉。

  这个“温瑞投资公司”肆无忌惮的恶行,引起公愤。

  今年3月17日,瓯海警方先后抓获李某爱等3个“创始人”以及常来帮忙的两个亲戚。“温瑞投资公司”被连根拔起。

  月利达30%

  “创始人”还抱怨亏本

  根据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7年以来,李某爱、李某玉、陆某等人,先后纠集余某、李某官等一批亲戚组成犯罪集团,高利放贷,多次进行暴力讨债,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大肆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官罗列出8起寻衅滋事和两起非法拘禁。

  在庭审中,李某爱多次叫屈,“都说我放高利贷,可我连本金也收不回来”。

  他们的辩护律师向法官求情,“被告人作案系事出有因,受害人主动来借钱,却推脱甚至换号码拒绝还款,这才促使被告人做出违法举动,受害人也有过错,希望能酌情轻判”。

  李某爱等人先后表示自己不懂法,非常后悔。

  听完他们的悔过,法官当庭教育道:“你们一天收1分利息,一个月就是3角利息(30%)。你们肯定知道,这么高的利息,正常的人家,谁会来借?他们还不了钱,不用非法方式,你们准备如何讨债?你们当地也有一些人做类似的事,他们怎么讨债的,你们不知道吗?你们以后做事,一定要考虑清楚后果。”

  李某爱等人纷纷低下头。

  法官当庭宣判,李某爱等人均犯下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刑期分别为3年3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

标签: 讨债;庭审;油漆;亲戚;家人;投资公司;温瑞投资公司;创始人;欠...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