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去年11月纪检监察机关微信公众号转载的《外逃18年的徐少斌回国投案自首》,当晚,追逃专案组人员将这则新闻立即转发给了潘某——潜逃美国的林某某亲属。潘某表示,立刻劝说林某某回国投案。
去年12月27日,被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的林某某回国自首。
事情败露潜逃美国
1975年出生的林某某,是鹿城区双屿街道瓯浦垟村的村民。2007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他与另外7名村两委成员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在擅自处置15套安置房(合计面积2119.82平方米)中,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7年后的2014年,事情败露。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林某某,赶在当年农历正月期间,在北京急匆匆乘机飞往美国。2014年6月24日,鹿城公安分局对其立案侦查;7月7日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当月,林某某的家属退赔了其购房差价款。
2015年11月16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某某批准逮捕。与此同时,与林某某共同非法处置安置房的其余涉案人员,均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了相应罪刑。但林某某始终藏身美国,多年来不曾露面。2016年7月11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了红色通报。
摇摆不定决心难下
未曾归案服法的林某某,一直是办案人员的心结。2018年4月,鹿城区追逃追赃协调小组成立了专案追逃小组,由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林某某的追逃工作。
“我们联合区公安分局对林某某的有效信息进行了深入排查,成功与他妻子的姐姐潘某取得了联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终于做通了潘某的思想工作,她表示愿意配合专案组工作。”专案组工作人员透露,林某某在美国期间与潘某联系密切,他们在潘某的协调下与林某某积极接触,不断对其进行政策攻心。
2018年5月8日,专案组工作人员与林某某在微信上取得直接联系,进一步方便了劝返劝投工作的开展。8月23日,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公告》,专案组人员马上转发给了林某某,并跟他详细解释政策,同时动员潘某一起做林某某的思想工作。
办案工作人员回忆说:“经过不断劝说,林某某逐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有了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想法。但他在美国的工作、生活都较为稳定,名下还有车子房子,因此他存在很多思想顾虑,患得患失,摇摆不定,始终难以下定决心回国自首。”
他人案件触动了他
“临门一脚”的转机发生在去年11月26日。当天,专案组人员将纪检监察机关微信公众号转载的侵吞公款潜逃18年的徐少斌(原鹿城区检察院科员)回国自首的新闻第一时间转发给了潘某等人,当晚潘某主动进行联系。专案组人员趁势抓住机会,对潘某进行了近1个小时的思想工作。潘某随即表示:立刻劝说林某某回国投案,并动员全家族帮他解决顾虑。
第二天一早,专案组人员接到了林某某打来的越洋电话。“他表示愿意回国投案,还通过微信发来手书的《自首意愿书》,告知他在美国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当天,他购买了从美国纽约飞回上海的机票,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坚定的态度。”专案组人员告诉记者,林某某在徐少斌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切身体会到,如果不回来投案,永远都会抬不起头,也很可能错过亲朋好友生命中最为重要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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