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永嘉县东城街道长坦村的梦想田园农场20只孔雀集体“出逃”,其中一只被当地村民抓获后,该村民向农场索要一千元辛苦费。事发至今已有十余天,被村民抓获的孔雀尚未归还。2月20日,记者联系上梦想田园负责人沈先生了解详细情况。
农场孔雀集体“越狱” 村民抓到一只索要千元
开业于2018年3月的永嘉梦想田园为一家亲子型农场,内部除多个儿童游玩设施外,饲养了山羊、兔子、火鸡等多种动物供小朋友观赏互动。今年春节,该农场举办了“孔雀节”,专门进购了50只孔雀供游人欣赏。孔雀是放养型群居动物,一般不会远离居住地,但新来的孔雀还不熟悉场地,有20只孔雀从农场集体“出逃”,当晚飞回来的仅有11只。次日,农场工作人员就接到了附近村民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在村里抓住1只孔雀,想要回去就需要给1000元辛苦费。
永嘉当地的媒体曾就此事进行采访。记者在该采访视频里看到,该村民在电话中说,这只孔雀是自己在村里抓到的,不是去农场偷的,为什么一定要还给农场?不给1000元就不归还孔雀。随后,该村民不耐烦地挂断了电话。
对此沈先生很无奈,他希望该村民能够及时归还孔雀,毕竟这是农场的财产。无奈之下,他只好报警求助。
曾经也有孔雀“走失” 被一村民索要了500元
永嘉县公安局上塘派出所也曾就此事进行调查,当地警方还帮助农场打电话给抓获孔雀的村民,该村民表示,这只孔雀已经被放飞了。但至于是否放飞,目前无法查证。当地警方表示,一只孔雀价值3000元,达不到立案标准,此事目前尚无进展。
沈先生表示,去年该农场也曾飞出去了两只孔雀,一只被村民送了回来,农场当时向该村民赠送了多张门票表示感谢,该村民婉拒谢意。另外一只孔雀飞出去后,当地村民索要了500元的辛苦费,农场方面当时也给了500元,希望能够借此息事宁人。但不料现在又出现这种索要好处费的事情。
为了找寻走失的孔雀,农场的工作人员在各个村子打听,也在附近查找了一段时间。但农场附近山林众多,至今没有任何线索。
如今,为了杜绝此事再度发生,原先放养在外与游人互动的孔雀被关入笼中圈养。
律师说法:侵占遗失物不还 权利人可起诉
捡到孔雀不还,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剑武表示,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故此,若拾得人发生了保管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是应当支付的。
赵剑武指出,本案当中,该村民捉到孔雀后进行保管,并不需要支出费用,其索要1000元辛苦费明显不合理。而且,《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也是拾金不昧的良好风俗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不还,权利人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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