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1日讯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从盲目发展、无序发展转向规范发展、稳定发展的五年。“十二五”前国家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8个配套制度,省级层面发布了《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随着制度规范、监管、统计和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得到有效提升,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机构数量适度控制,资金实力逐渐壮大,融资性担保行业已经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减量提质成效明显
经过2011年全面规范整顿并开始发放经营许可证,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开展年审换证,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得到有效控制,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39家,在精简担保机构数量的同时,鼓励发展单体规模较大的机构,积极引进国有资本、上市公司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入担保行业,不断提高担保机构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批准设立14家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27.9亿元,引入4家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设立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6亿元,还积极引入省外知名的富登担保、瀚华担保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充实担保服务力量。截至2015年底,全省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增加到107家,较2010年底增长了1.18倍;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担保机构9家,是2011年底的4.5倍。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金较2010年底增加28.8%。
经营队伍基本形成
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和执行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准入制度,大部分担保机构管理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银行信贷或相关从业经验。截至2015年底,全省担保行业从业人员577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173人,大学本科学历2117人,大专及以下学历348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从业人数的39.65%,较2010年底增加21.3%。
“十二五”期间,由监管部门、担保行业协会与高校合作开展一年期的系统高管培训班5个,有250余人参加了培训。持续强化执业培训,通过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3673人次。通过培训,全省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都得到了较大提高,有效地带动了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温州、丽水等地在高等院校开设担保专业,开启为担保行业自动输血机制。
服务模式不断创新
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不断在业务模式创新、服务产品创新和操作流程创新方面进行新的尝试,做细做深,成为担保机构提升竞争力和寻求生机的一大法宝。开发出了一批影响全国的担保创新产品,如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银证投”产品、“抱团增信”模式、网络贷款担保等,并向出口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担保产品延伸。涉农担保机构在设立反担保措施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应收款质押、林权抵押、库存原材料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及涉农企业提供担保。
此外,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在“十二五”期间快速扩张。2015年底,全省非融资性担保余额105.83亿元,较2010年底增加24.19%。这些创新举措开拓了对小微企业服务的覆盖面,又为金融机构构筑了一道风险防范屏障,降低和分散了金融风险。
行业作用得到认可
“十二五”期间,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创业创新、服务“三农”成效显著。
服务中小微企业特征明显。2011年至2015年,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累计为32.21万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4329.73亿元,户均担保金额为134.42万元,体现了我省担保行业单户贷款担保金额较小,服务小微企业为主的特性。支持创业创新发展。全省有9家专业科技型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6.54亿元,其主要面向高新企业园区内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为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并创新融资模式,拓宽园区内企业的融资渠道,2011年至2015年,专业科技型担保机构累计为2996户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额109.12亿元。
同时,有力地支持“三农”发展。全省63家担保机构开展涉农担保业务,注册资本金23.41亿元。2011年至2015年,涉农担保机构累计为5.15万户农业企业、种养殖农户提供融资性担保额279.9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民营担保贡献突出
与我省民营经济发达相对应的是我省民营担保机构发展迅速,机构数量、业务量比重均占担保行业近八成。截至2015年底,共有民营担保机构339家,占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总数的77.2%;注册资本金202.11亿元,占全省的69.7%;2015年底,民营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余额548.33亿元,占全省的78.8%;2015年底,担保户数为47207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三农”),户均担保金额为139.98万元,担保业务集中于小微企业,作出了较大贡献。
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根据国家七部委发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省先后制定了《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及《关于印发浙江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符合我省实际、有利于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规定和制度文件,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监管、促进全行业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与此同时,加强日常现场检查、担保许可证年审、重大事项变更、新设立机构审批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开发并完善升级了“浙江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丰富非现场监管手段。针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监管部门明确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的分管领导、责任人和联系人,落实专职工作人员。
总之,“十二五”时期,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坚毅前行,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担保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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