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通讯员 许想想)1月11日,浙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德清召开。全省11个设区市签署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浙江小城镇迈出了新的步伐。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已成为我省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中的新招、硬招和实招。自2016年9月29日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迅速行动,掀起了一波整治热潮。
3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局良好,已初见成效。
顶层设计基本到位
“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这是浙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出的口号。
前3个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首先完善了顶层设计。这主要包括了3件事:一是出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六个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二是组织各地排出3年分批达标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节点;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出台技术导则,为各地的整治行动设定标尺。
在规定动作外,各地结合实际,形成了不同特色。杭州结合城中村改造,打造有独特韵味的现代化世界名城;宁波提出打造一条富有特色的主街、一条环境宜人的慢行步道等“八个一”要求;绍兴全面打造“特色、洁净、美丽、活力、文明”五类小城镇;衢州在洁净集镇建设基础上,提出“一巩固三提升”目标等。
在现场会上,我省首次发布了《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以“负面清单”形式提出具体整治技术方法和要求,图文并茂地告诉乡镇一线干部,哪些样式可以借鉴、哪些做法必须杜绝等。
据了解,目前省级层面已出台了涵盖技术支撑、金融支持、推广总承包模式等一系列文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到位。
截至目前,1093个乡镇(街道)已开展规划编制工作,70个乡镇(街道)已完成规划编制。三门县、浦江县率先完成全域小城镇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清晰认识四大短板
在现场会上,许多地方在总结工作时直言,尽管前阶段通过努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已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摸底布局、施策出招的第一阶段,还有大量工作需要继续落实。
“主要有4个短板问题需要解决。”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说,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二是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三是规划设计有待优化,四是方法举措有待改进。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内涵和意义的理解存在偏差,急于求成、盲目大拆大建、重建设轻管理等,这些都是不对的。”该负责人说。
同时他指出,整治行动所需的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还存在缺口,工作进度不平衡也是一大问题,“有的乡镇干得热火朝天,有的乡镇还在敷衍了事,还有的乡镇不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导致‘上头热、下头冷’。”
为了补齐这些短板,我省已在积极探索。111家规划设计单位和143名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正指导各地加快编制规划;省农行目前已向82个小城镇实际发放贷款140亿元。
在前3个月中,各地也涌现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创新做法,让人眼前一亮。金华建立“周四夜学制”,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全市乡镇书记工作交流会的主题,促进互看互学互比;台州立足实际,拓宽入围招标、竞争性谈判等规划编制委托方式;舟山开展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的电视问政,号召全民参与;湖州问计于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金点子”。这些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已破解了一些小城镇顽疾。
层层落实加强督查
在11个设区市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上,要求到2019年底,所有涉及整治的小城镇全部完成任务并考核达标。
按计划,到2017年底,全省30%的乡镇(街道)考核达标,各乡镇(街道)整治项目总体形象进度达30%以上,每个小城镇都要实现干净整洁这一底线目标。
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说,对目前正在重点开展的多个百日攻坚行动,我省将进一步落实整治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行动组织协调机制,一层层抓落实。
据悉,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电子政务系统正在构建中,今后将实现政务信息化管理,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在多项重点工作中,不同的工作内容有“量身定制”的方案。比如,整治环境卫生实行“创建制”,有序推进国家、省、市级卫生乡镇创建;整治城镇秩序实行“销号制”,全面排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治乡容镇貌实行“项目制”,明确每个乡镇的整治项目清单,掌握项目进展,督促按时落实。
接下来,全省还将从树样板和强督查两方面入手,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方面,全省将分级分类确立35个省级、119个市级、121个县级小城镇示范样板,加强典型引路;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协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发挥各级整治办督导组的作用,做到督查常态化。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不能‘单兵作战’,必须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大合唱’。”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小城镇工作推进不力的,今后将严格采取督办、通报、约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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