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继伟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01月15日 03:49:53
来源:
浙江在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郑继伟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标签:
郑继伟;人大;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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