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郑江)日前,省文明委制定《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以“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文明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小城镇环境更加优美、人际关系更加和谐、治理更加有序、风尚更加文明。
《方案》明确,小城镇文明行动共有4项主要任务:一是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共同维护小城镇洁净环境,包括摒弃乱丢乱扔、落实门前责任制和推进垃圾分类;二是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的规则意识、居民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为目标,开展“出行讲秩序”行动,包括机动车开车守规章、非机动车文明行驶和行人文明过马路;三是以摒弃陈规陋习、遏止铺张浪费、推进移风易俗为目标,开展“办酒不铺张”行动,包括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和节庆俭办;四是以构建诚信友善的人际关系、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为目标,开展“邻里讲和睦”行动,包括培育百姓好家风、推进文明公约和推进志愿服务。
根据《方案》要求,3年内,我省力争实现县及以上文明乡镇(街道)建成率达80%;并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小巷、文明楼幢、文明街路、文明窗口等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这其中,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并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团员青年、先进模范、“五老”人员、广大青年和家庭妇女等,广泛开展以邻里守望、文明劝导、文体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此外,积极探索路长、街长、河长、楼长等制度,组织动员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整体提升小城镇文明程度。据了解,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一大重要举措,小城镇文明行动将列入我省各级各类文明创建测评,以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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