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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科技创新领先”补短板 税收优惠居全国前列
给科技“小巨人”发放“大红包”
2017年02月27日 04:05:2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傅静之

  浙江在线2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傅静之 通讯员 李异凡 楼飞青)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它率先在国内推出全系列数字视频光端机产品,并于2011年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视频监控企业成功上市。据统计,该企业近5年来每年将销售收入的12%以上投入研发,而这5年里研发费在企业所得税前的加计扣除金额也达到了7100万元,直接减免税款超过10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该企业的资金压力。

  如今,全省千千万万像中威电子这样的科技“小巨人”们,正不断收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所发放的专属“红包”;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施行,源源不断地助力这些高新企业的快速发展。
  浙江领跑:“十二五”全省累计优惠税额超240亿元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即每投入100元研发费用,可享受12.5元的税收优惠。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扩大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费用范围,如外聘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都可以加计扣除,同时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准予加计扣除。

  “十二五”期间,我省税务系统加计扣除优惠税额从2011年的28.10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70.34亿元,实现翻番,年均增长20%,累计优惠税额达241.21亿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2015年,我省国、地税加计扣除优惠税额70.34亿元,占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4.59%,税收优惠金额、优惠力度均居全国前列。2016年,我省税务系统加计扣除金额337.6亿元,同比增长20%。
  企业欢迎:众多高新企业收获税收政策红利

  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海归”创办的民营高科技企业,2010年成立以来,注册资本从最初的100万元增长为如今的3917余万元。这是一家典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浙江省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杭州市名牌产品”“中国塑料加工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名誉称号,拥有数十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5项,同时有一项发明专利于2015年度获得“第十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从近5年上报的企业所得税年报及附列资料汇总显示,该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从2011年的151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562万元;营业收入从2011年的20.54万元跨越式增长为1.43亿元。从2010年成立至今近7年时间里,企业从起步阶段的纯研发投入到现在年产数亿元的企业,每年保持了50%以上的复合增长,真正地享受到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给企业带来的实际税收优惠。
  地税助力:老办法结合新媒体,“地毯式”辅导进企业

  由于“加计扣除”政策比一般的优惠政策更专业更复杂,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税务部门不断运用最新的媒体手段加强宣传,耐心细致地走访企业进行政策辅导。杭州地税开发区分局在利用微博、微信、QQ群、网站专栏等网络手段的基础上,联合区科技局、财政局和国税等部门,不间断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在国家出台完善“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和配套文件后,该地税分局第一时间把政策送到企业,并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学习了解新政策,保障企业安心投入研发。在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出台后,地税的业务表单发生了变更,对于常年来办理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的相关企业,杭州地税开发区分局通过短信进行及时通知,以免企业多次往返“跑腿”。

  去年以来,为帮助更多的科技“小巨人”们享受到“加计扣除”带来的“政策福利”,省级税务部门积极落实10条举措,加大力度普及这项政策。包括:

  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等主流省级媒体以及国地税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优惠政策,讲解成功案例。

  利用“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等系统,在企业纳税申报时,通过推送“动漫”等形式生动、通俗易懂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确保每户企业都知晓明了政策内容。

  联合科技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巡回大型培训,确保所有市县全覆盖。培训对象除了企业财务人员外,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分管负责人等。

  编印、发放加计扣除政策手册,解读政策内容,解答常见问题,让企业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加计扣除政策享受的“主力军”,各市县税务机关主动走访,上门辅导,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这些企业中“应享尽享”。对传统产业企业,放宽研发活动适用范围后受惠的企业,以及年轻大学生、海归创业人员、大企业高管和科技人员等创业创新人员,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对有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但财务核算不规范的企业,主动辅导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规范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和研发项目辅助账设置,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对症下药”制定、落实好加计扣除政策的细化措施,加速形成企业创新发展的激励机制。

  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除了因税收管理按总局要求需要报送备案表和立项文件外,其他研发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不需向税务机关提供。

  对于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对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指定税务干部专人负责,立项送政策,实施送优惠,从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到结束提供全方位纳税服务。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推动省政府对各市县党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汇算清缴结束后,及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落实情况报送省级有关部门,为省政府对市县科技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对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责成当地主管税务部门限期调查、核实并解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标签: 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研发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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