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7日讯 2月27日,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官方微信“浙江检察”了解到,为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监督工作,省检察院日前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把握历史方位,加强检察监督”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和《全省检察机关政工部门改革任务清单》。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把握历史方位,加强检察监督”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按照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的要求,提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共10个方面40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省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汪瀚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改革课题指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转隶之后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题研究,扎实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成立职务犯罪检察专门机构,全省三级院组建专门内设机构,负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同时,调整完善公诉一、二、三处职能,组建办案组织,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对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的组织推进。
《全省检察机关政工部门改革任务清单》从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单独职务序列工作、人员分类招录工作、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薪酬待遇工作、派出检察院领导干部统一提名管理工作等6方面,列出16条任务清单。明确3月底前省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到岗定位,4月底前市、县两级院落实人员分类定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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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把握历史方位,加强检察监督”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的组织推进
1、成立领导小组和课题指导小组。
2、成立职务犯罪检察专门机构。
3、调整完善公诉一、二、三处职能。
4、组建办案组织。
5、开展内设机构改革。
二、切实抓好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期相关工作
6、完成自侦预防转隶工作。
7、做好过渡期职务犯罪惩防工作。
三、着力推进侦查监督
8、探索推进在基层公安机关派驻检察站点或人员试点工作。
9、建立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
10、建立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与瑕疵证据补正制度。
11、推行诉前会议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12、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
四、着力推进刑事民事审判监督
13、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判决情况交叉检查、专人检查工作机制。
14、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力度。
15、提升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与效果。
五、着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
16、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
17、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
六、着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
18、认真做好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工作。
19、研究推进行政审判监督。
20、组织开展“治污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21、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改革。
七、加强职务犯罪检察监督
22、会同监察委制定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促进工作衔接规范有序。
23、制定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工作流程规则。
24、制定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证据标准。
八、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专门法律监督
25、深化涉非公经济案件检察监督。
26、研究加强产权保护。
27、组织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28、加强互联网和金融检察监督。
九、着力监督推进“三降一补”
29、推进制定轻微盗窃案件执法司法标准。
30、试点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31、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
32、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33、开展专项检务督察。
十、强化监督职能保障
34、完成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落实薪酬待遇。
35、推进司法责任制。
36、完善与先进基层检察院创建相衔接的考评机制。
37、加强监督数据源拓展与数据分析。
38、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
39、建设省院检察管理中心。
40、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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