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唐晋伟) 经省委同意,近期,省委巡视组向省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法制办党组、省政府研究室党组、省金融办党组、团省委党组、省妇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向省编办反馈时,巡视组指出,党的领导方面还有薄弱环节,对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机构编制改革决策精神,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工作还不够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履行制度规定的程序,对系统单位工作指导监督还不够。党的建设存在缺失现象,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党的组织活动质量不高。从严治办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资金资产管理不严,干部选任管理不够规范,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公务接待存在违规现象。
针对省直机关工委,巡视组指出,党的领导还有一些薄弱环节,督促省直机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决策部署的办法还不多、工作不够深入,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规定“慢半拍”,抓班子带队伍还存在不足。党组织换届不及时。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够到位,管理有漏洞,工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两个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机关党校资金管理比较混乱,机关工会疗养房管理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干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在省委党史研究室,巡视组发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还不够有力,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决策部署有的方面不够到位,“开门办史”成效不够明显,党史研究成果转化为资政、智库作用也有欠缺,反击历史虚无主义不够有力,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格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缺乏紧迫感,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所弱化,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做得不够,培养复合型人才、中青年研究人才、学科领军人物的力度还不够,干部提任考察、公示和试用期考核等工作不够规范,个别干部存在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向省法制办党组反馈时,巡视组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研究部署和定期分析工作制度不健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机关党委力量配备存在缺位情况,机关纪委职能弱化;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不够经常,“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规范;执行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长期占用办公用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一些经费使用超预算严重,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针对省政府研究室党组,巡视组指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计划性不够,有的重大决策调研不够系统深入,导致改革措施难以落到实处;机关党建工作比较薄弱,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基层支部工作不扎实,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课题委托、经费和基金会管理不规范,以所属基金会名义承接课题项目搞创收。
针对省金融办党组,巡视组指出,管党治党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重大决策事项存在以主任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机关党委不按时换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提高会议规格、以会议名义开支接待费用等情况;对主管的协会监管不严,有的协会经费使用和人事安排存在违规问题;对非银业务指导监管和服务不够到位;有的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违反廉洁纪律。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和制度不够规范,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向团省委党组反馈时,巡视组指出,党的领导还存在薄弱环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对青年的思想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领导不够有力。党的建设有弱化现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党的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带团建的力度不够大。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两个责任”意识淡薄,个别干部严重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还有不足。
向省妇联党组反馈时,巡视组指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等精神不够深入到位,解决“机关化和行政化”问题效果不够明显,群团组织特点体现不够鲜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有的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干部档案管理较乱;管党治党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对直属单位从严治党的传导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时有发生;资金监管缺失,“小金库”专项治理不到位,经费使用不规范;房产管理比较松散,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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