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1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吴晓夏)“清楚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清楚驻在单位执行党的纪律情况”“清楚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日前,记者走进衢州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墙上张贴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十个清楚”“十个保障”》引人注目。这“二十条清单”,如今已成为该市派驻纪检监察组“标配”的工作指南。
针对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派驻纪检组履职和角色定位不清、主动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等问题,2017年6月,衢州市纪委专门出台意见,明确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十项履职重点及十项保障机制,通过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责任,提升派驻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十条清单”出台后,衢州市纪委要求各派驻机构严格执行“十个清楚”工作要求,派驻机构负责人如未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发现苗头性问题未及时上报,将被约谈,甚至被追责。
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各派驻机构不断创新履职方式,采取立项督查、专项检查、跟班检查等多种监督方法。如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牢牢抓住“主体责任”,创新“两个责任”履行留痕机制,深入跟进“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重点掌握“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沟通、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等情况。驻市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则建立问题线索和人员违纪处理结果月报告工作制度,在充分掌握“下情”的基础上,强化与驻在单位党委、上级纪委的沟通汇报。
“十个清楚”是对派驻纪检组履职的具体要求,“十个保障”则为其履职提供保障、创造条件。1个多月前,负责综合监督市残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彭怀昌收到了市残联农业残疾人家庭“美丽家园”项目资金使用等两个议题的征求意见书。在认真研读意见书及所附议题相关的政策法规资料后,他在市残联党组会讨论时,提醒对其中有关廉政风险点进行关注。
除对驻在单位党委(党组)配合支持派驻监督工作进行刚性约束外,“十个保障”还要求市纪委统筹、协调、指导派驻机构工作,在力量、资源等方面加强支持配合,并对市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联系纪检监察室指导的频率、方式等作出细致要求,统筹协调、服务指导不力的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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