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办法》,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该办法自2017 年起执行。
办法出台的背景
浙江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0.54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开发强度已经高达12.3%,一些地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逼近“天花板”。
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用地。
要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根本出路在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着力点在于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这对浙江省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和全局的意义。
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办法》对挂钩范围、挂钩要求、挂钩比例、挂钩流程,以及检查监督、审核要求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具体有哪些内容?随小布一起来了解——
挂钩范围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下列七类存量建设用地可以纳入挂钩范围:
收回收购存量土地
指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有明确产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无主存量空闲地
指政府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的历史原因形成、没有明确产权人的国有存量空闲地。
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存量土地
指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政府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三改一拆”拆后存量土地
指在“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中,政府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集体存量建设用地
指政府征收后办理供地手续或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重新办理供地手续的集体存量建设用地。
“退二进三”完成再开发的存量土地
指企业对原有建筑通过拆除重建、拆改结合等途径,用作除经营性房地产以外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存量土地,涉及政府重新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的除外。
增减挂钩拆旧区块完成复垦并通过验收的土地
指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拆旧区块或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地块,根据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复垦并按规定通过复核验收的土地。
挂钩流程怎么样
每年年初,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全省增减挂钩拆旧区块复核验收情况,梳理提取各地上一年度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项目清单,下发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然后根据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的书面反馈审核意见组织项目核查,于每年3月份编制挂钩方案,并按规定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额度。
弄虚作假后果很严重
省国土资源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项目的专项检查,并于每年12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项目的开工情况进行核查,对以错报、虚报等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出现撤销项目、不能提供项目未开工合理证明材料的地区,省国土资源厅将双倍扣减对应项目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取消其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暂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审批和新增用地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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