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4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李莹莹 林威) “对我这样的巡察‘新兵’来说,项目化工作法可操作性强,开展工作心里更有底。”近日,对照“巡察内容指导清单”中“有无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操作规程,台州路桥区委首轮第四巡察组组员邱水良在查阅区总工会财务账时发现,该单位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按照行政人员每月550元公务交通补贴的最低标准,向6名事业编制人员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共计33000元,此举违反了该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目前,该单位已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该案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据悉,为更规范、有效开展巡察,提高巡察工作质量,路桥借鉴经济领域项目管理做法,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发包方”、巡察组为“施工方”、区委巡察办为“监理方”,将巡察分解为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立案归档等7个环节和64项具体任务,将巡察内容细化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7个板块,列明108项具体内容、操作规程并印发“巡察内容指导清单”,以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确保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照巡察重点,各巡察组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信访等多种方式,掌握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该区已完成首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174个,移交问题线索140个。
该区还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区纪委对巡察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台账管理、集中研判、规范处置,确保问题线索“无积压”,处置结果“短平快”。首轮巡察中,第一巡察组发现,区卫计局下属单位区卫生监督所所长陈某、副所长林某在公务接待时,存在对同批次来客多次接待、介绍信补填、接待费挂账,私自将8万余元的宣传用品费用交由某单位并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入账等问题。区纪委组建快速处理小组,在10余天内完成从区纪委介入查实,到区卫计局给予两人行政警告处分的过程。
该区还将问责机制与项目化管理有机结合,明确巡察组、被巡察单位、相关部门在巡察工作中的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严肃问责。涉及个人的,记入个人档案,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涉及单位的,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终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巡察成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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