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浙商呼吁企业家精神 争做优秀实践者
2017年09月28日 18:03:31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9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梁)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后,广东省浙江商会胡刚锋会长带头学习,并迅速布置商会秘书处发出通知,联系在粤各商会、行业协会,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学习,培育与弘扬企业家精神。商会提出,在粤浙商要走在前头,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
通知要求各商会、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所属企业和企业家,进行系统、认真、反复的组织学习,培育和弘扬在粤浙商成为《意见》提出的企业家精神的实践者。广东省浙江商会强调,此次学习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是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新举措。各商会、行业协会采用多样化的学习方式、途径和手段,而且要对学习认真、有特色的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表彰,以培育《意见》提出的企业家精神的践行者。
标签:
企业家精神;学习;广东省;浙江;成长环境;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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