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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深化国家监察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04日 07:31:52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浙江在线11月4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11月2日,省纪委、省监委对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党中央决定在我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省委、省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开展改革试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项工作已达预期目标:组建和转隶工作全面完成,机构人员职能全部融合,监察职能全面履行。今年1月至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数同比上升79.2%,立案数上升8%,处分人数上升12.9%;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1名,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名;截至10月30日,共对118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这些显著成效,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舍身忘我,坚守坚定,拓宽监察范围,健全机制制度,厘清管辖边界,规范运用监察留置措施,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面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实现监察全面覆盖的改革目标层层落实,继续为在全国各地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提供有效做法和经验。

标签: 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试点工作;纪委;浙江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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